中药免煎颗粒招标公告

中药免煎颗粒招标公告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拟建立中药饮片药房(含中药免煎颗粒)。为落实医院廉政建设规定,确保供应商遴选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采购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我院拟对中药免煎颗粒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参与此项目的单位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采购内容:

中药免煎颗粒供应商遴选。


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药免煎颗粒的生产企业,或具有中药免煎颗粒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

2、中药免煎颗粒生产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

3、中药免煎颗粒生产企业的免煎颗粒年销售额应在3000万元以上(以2015年度1至12月份的纳税报表为准),中药免煎颗粒经营品种应达到400种,应有标本室或留样室,质控设施完备;

4、中药免煎颗粒经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仓储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

5、投标人应库存充足,配送条件完善,能按照医院采购计划,提供所需品种、规格和数量的免煎颗粒,在指定时间(常规不超过24小时)运至指定地点;

6、投标人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及《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研究的技术要求》 (国药监注[2001]325号)、《北京市中药炮制规范》生产经营,能满足招标人的用药习惯;

7、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免煎颗粒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资料文件要求:

1、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标书

2、《企业信息采集表》(附件1)

3、服务承诺书。

4、药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药品GMP证书》、《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特许生产的中药免煎颗粒相关资质;

5、药品经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特许经营的中药免煎颗粒相关资质;

6、中药免煎颗粒生产企业2015年1月至12月份纳税报表(加盖当地税务部门红色公章);

7、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8、《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授权书》;

9、中药免煎颗粒品种目录及报价单,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

以上所要求资料和证件的纸质复印件10份,并加盖红色公章,并注明复印日期(原件备查)。


评标方式:


1、在医院纪检部门监督下,中药免煎颗粒遴选专家对投标企业的管理运营、资质、生产操作标准、质控与保管、专业人员配备以及配送条件等方面进行评估打分。

2、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3、评标结果在医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由医院纪检部门负责意见收集和投诉处理。


评标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廉洁要求:

填写《廉洁投标承诺书》(见附件2),加盖报名单位红章。

请拟报名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同时提供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2月25日(周六、日公休除外)

报名地点: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后勤楼二层总务处215、220、214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冯老师、肖老师


2016-2-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肿瘤医院 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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