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3年资产清查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固定资产清查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按要求对资产进行盘点、账务清理,按要求进行账、卡、物的核对工作,落实每一件资产的使用状况、存放地点、使用人等固定资产相关信息。
(二) 制作新的固定资产标签粘贴至对应的固定资产,并对实物拍照存底。
(三) 完成资产清查报告,成交人根据本次实物清查的结果,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清查报表和管理建议书。
三、本次采购预算价格:本次采购价以5000元为上限。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信誉。
(二)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
(三)服务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服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七、项目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八、采购方式及中标原则: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来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达到1家或以上,本项目就可以进行评审。
九、付款方式:全部合同履行完毕、核对清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正式税务发票,采购方一次性全额转账支付。
十、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50-*******
地 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4楼。
开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标签: 资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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