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新城丙三十五路道路排水工程总承包
南部新城丙三十五路道路排水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JLTXY-2023-0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部新城丙三十五路道路排水工程总承包,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3】1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土地出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南部新城丙三十五路道路排水工程总承包(JLTXY-2023-055)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设计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丙三十五路(南四环路-芳草街)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
丙三十五路建设工程地点位于南关区内,道路起点为南四环路,终点为芳草街,道路全长626.437m,红线宽度20.0m。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2m(人行道)+1.5m(自行车道)+2m(下沉式绿化带)+9m(机动车道)+2m(下沉式绿化带)+1.5m(自行车道)+2m(人行道)=20m。
主要设计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与电气工程。
道路工程:新建车行道总面积5556.60平方米,新建人行道总面积2097.72平方米,自行车道总面积1851.2平方米;
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管线(d500-d800)696.95米,新建污水管线(d500)495米;
交通工程:交通标线420平方米,信号灯1处,标识标牌10套;
绿化工程:草坪面积1801.2平方米,金叶榆243株;
电气工程:新建单臂路灯17套;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南部新城,南四环路以南,金宇大路以北,芳草街以西,永春河以东。
2.5设计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工程费主体估算:1962.7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人员3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其他人员:施工员4人,测量员2人,质量员2人,资料员1人,计划员1人,以上人员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员2人,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
3.5类似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5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08开标室。
5.3本项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李胜男
联系电话:159*****55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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