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2024年社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单一来源公示
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2024年社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
项目名称:2024年社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2024年社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以加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为目标,不断完善机构队伍建设,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在专业领域的培训、管理,不断优化品牌项目和重点项目,根据青少年需求拓展创新试点项目,进一步提高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实务工作技巧和研究发展的能力。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社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购买服务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该项目根据上海市“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总体部署,自2004年起委托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长期为上海市常住6-25岁的困境儿童、失业青少年、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违法涉罪青少年等人群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通过2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形成深耕社区、辐射学校、涵盖公检法的工作格局。
本项目需要全覆盖落地、能长期稳定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承接,以及需要该机构有一批足够数量、足够工作经验特别是有司法场域服务经验的专业青少年事务社工。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现有青少年事务社工350余人,其中从业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10年以上的社工175人。持有高级社工师资质的社工1人,持有中级社工师资质的社工109人。一批资深社工长期入驻拘留所、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学校等特殊场地,以专业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协助做好各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帮助需要教育矫治、社会支持的未成年人和需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监护人赋能。从全市社会服务机构来看,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能同时抓取11个区的社工,提供保质保量的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尤其是能提供符合《上海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要求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满足服务供应商要求。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是唯一能够提供覆盖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单位。因此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条件。鉴于以上情况,本项目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作为服务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88弄9号楼203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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