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线巡防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海岸线巡防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殿前街道办事处委托,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XMZC[GK]*******、海岸线巡防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海岸线巡防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 09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ZC[GK]*******

项目名称:海岸线巡防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1(海岸线巡防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公共安全服务 海岸线巡防服务 1(年) 为扎实推进平安海域创建,严防涉海敏感事件发生,根据湖里区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海域管控的通知》文件精神,向专业保安公司购买岸线巡防服务,由保安公司开展街道辖区范围内岸线巡防、管控等工作, 3,00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40%】。 2、本项目允许分包,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或非企业的,可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按第1条规定,将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40%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中的“分包合同金额占比”应当达到上述规定的比例。【供应商可结合自身企业划分,视情况进行独立响应或是进行分包】3、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否则投标无效: 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可以自己单独投标即可。 注意:若投标人自身是中小微企业,但其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者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的,则视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承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承接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7、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提示: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得删减、更改《声明函》的格式内容。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供应商按规定进行分包的,应在《分包意向协议》(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部分)中明确“分包合同金额占比”,《分包意向协议》将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随采购合同一并公示,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2)(1)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1-28 至 2023-12-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2-19 09:4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CA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收标大厅招采收标窗口(具体详见信息发布大厅当天信息显示屏公示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殿前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2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岭路966号607室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道鹏

电话:059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标签: 巡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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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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