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新兴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第二批实施主体暨新兴县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关于公开遴选新兴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第二批实施主体暨新兴县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及《广东省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省级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1〕607号)、《广东省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2〕797号)、《新兴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和《新兴县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为抓住冬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特色作物等秋冬季有机肥使用高峰期的关键时间节点,全力加快粪肥还田进度,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新兴县2021年(第二批)/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称《指南》),对我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第二批实施主体以及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2021年项目第二批实施主体以及2022年项目实施主体均按照《新兴县2021年(第二批)/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下称《指南》)要求参加遴选,请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合作社、有机肥生产企业等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不包括养殖企业)按照《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已参加2021年实施主体的不能申报2021年(第二批)项目,可申报2022年项目,只需提交报名表(附件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

  新兴县2021年(第二批)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wps

  新兴县2021年(第二批)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建设方案(样表).wps

  新兴县2021年(第二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报名表.wps

  新兴县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报名表.wps





  新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8日



标签: 绿色种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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