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人民医院非医疗转运服务的比选公告
关于温州市人民医院非医疗转运服务的比选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满足群众日益增多的非医疗转运需求,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责权明确的非医疗转运模式和管理机制,现拟对温州市人民医院非医疗转运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简要项目要求:按照适度竞争的原则,选取3家符合资质要求的非医疗转运服务公司,公开收费标准,提供非医疗转运服务。本次报名供应商要求≥3家,同时应符合供应商服务要求。
二、非医疗转运服务对象,主要指在医院诊治后康复出院、前往养老院等非医疗机构或临床放弃治疗回家,途中不需提供医疗服务的患者。转运包括市内短途转运和跨省市长途转运。
三、供应商要求:
1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有“病人出院护送”服务内容;
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不少于3辆(必须是供应商名下的车辆,以行驶证为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分包、转包。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服务期限:1年+1年。第一年服务期满后,供应商达到院方考核标准的,可以续签一年。
五、服务要求:
1 配合管理部门对其运营情况、服务质量的管理、考核。
2 配合院方对其非医疗转运收费明码标价的管理,供应商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公示价格。
3 配合医院对其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 积极配合向院方提供服务出入数据。
5 提供供应商名下车辆进行转运服务,将详细的车辆信息提供至院方备案,包括行驶证、驾驶员信息、汽车保险证明。
6 供应商需提供专业的转运服务,并对车上转运对象提供保险,确保转运安全。
7 供应商需提供专业的转运服务,如发现有服务对象投诉,在警告后不及时纠正的院方有权直接终止服务协议。
8 供应商不得向院方人员提供提成、红包的,一经发现,直接终止服务协议。
9 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纠纷等其他不良后果或导致医院的损失,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六、报名所需的材料(报名前需提供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给予招标人核对,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复印件为一份):
1、报名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法人参与投标)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不少于3辆证明材料(必须是供应商名下的车辆,以行驶证为准),同时提供相应车身45度照片,车身需喷涂公司名称。
七、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评选方式
1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5日16:00时。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按照医院工作日受理)。
2报名地点: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19楼保卫科办公室。
3报名成功后领取比选文件。
4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 上午9:30
5 开标地点: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19楼会议室2
6评选方式:由院内评标小组进行评分,根据评分排名选取3家非医疗转运服务公司作为第一候选人,选取排名第四的作为第二候选人,并将结果公示于医院网站。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其他原因使无法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视情况直接确定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合同签订后不再递补。
7服务价格:最终服务价格由拟选取的3家非医疗转运服务公司进行统一,价格不高于同期温州有开展非医疗转运工作单位(参照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均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7-********
监督部门:温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室
电话:0577-********
保卫科
2023年11月28日
标签: 非医疗转运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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