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北院液氧系统及南院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北院液氧系统及南院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北院液氧系统及南院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项
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JBHZB-2023-29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北院液氧系统及南院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8万元,招
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北院液氧系统及南院气动物流系统
维保服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北院液氧系统及南院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
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北院液氧系统及南院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
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
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参照财政部发布的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
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
2 参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 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 的将不予以认定。
3 参照财政部 司法部发布的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 (财库 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
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
的将不予以认定。
4 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
邮政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
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至少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8日08时30分到2023年12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
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文件售价为300
元/本,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磋商
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
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或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1
幢4016室。(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下载 供应商基本
信息填报表 进行填报:2)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费用以单位账户汇款至代理机构
(汇款信息:户名: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229069132102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支行:其他:汇款时注明项目
名称及项目编号) 3)供应商将 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 内容填写齐全后,
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bhzbd12016 163.com
)并告知 文件联系人 :4)项目负贵人根据基本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发送电子
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邮件回复确认已收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上述流程。(3)代理机构 文件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吴小杰,02
2-
59002818。(4)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磋商文
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1幢4016室。纸质文件递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1幢4016室
七 其他
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
e.com/,其他媒体转发无效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昌凌路88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2-27986168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联系人:王静 曹治国
电话:022-59002816转6686
电子邮件:bhzbd12016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轻
(签名)
标代理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二
数务拥膜
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
为必填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填表时间(或
购买文件时间)
2023年月
日时

所投项目包号
(分包时填写)


供应商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全称)
(开票税号)
单位地址
开户行及账号
传真
投标联系人
姓名
联系人手机
固定电话
邮箱
(务必正确)
备注
请经办人确认:本人经单位授权办理获取采购文件的程序,我单位参与上述项目投标活动,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下述 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并承诺将 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中内容告知本
单位。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首先感谢贵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参与我们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在此有几个注意事项提醒您
,希望贵单位投标顺利:
一 贵单位在决定参与本项目前,请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以及采购文件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
求的相关内容,确认是否具有投标资格。代理机构接受任何单位获取文件参与投标,我们没有
权利也没有义务审核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请在参与投标前,确认好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 如贵单位参与的是政府采购项目,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上 重要


市级 栏目发布的 关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供应商在参与天津市
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栏目完成注册。具体内容请查阅通知的内
容。如不进行注册,贵单位将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网上录入流程。
三 关于投标保证金,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关于此项内容。供应商应当以支票 电汇等
非现金形式提交,建议以电汇形式交纳。1 请务必从公司账户汇出,个人账户汇出的不予认可
。2 须注明项目编号。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以及包号(如涉及分包),项目编号以及包
号要齐全准确。如还可输入剩余字符,可以简写项目名称。3 交纳后,请与我司财务部确认
是否
实际到账(财

电话
022-
59002818),保证金实际到账后,我司方可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办理程序为:供应商凭银行回
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开标当日,请投标代表将 投标人(供应商)财务信息说明函 (具
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填写完整准确并加盖公章,携带此函原件于开标现
场交付给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我单位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说明函
上贵单位填写的信息,直接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如您未提供 投标人(供应商)财
务信息说明函 给我单位,则退还手续有两种情况:(1)如贵单位财务已将保证金收据做账使用
,请提供加盖财务章的对开收据一张。(2)如贵单位财务无须做账使用,请提供保证金收据第二
联。开标当日结束后,请将上述收据资料留于我司财务处,我们将于法定期限内予以退还。如您
未将收据留与我司,请在法定期限内,提供收据原件或者 投标人(供应商)财务信息说明函 ,
配合代理机构完成保证金的退还。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四 所有有关招投标事宜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并以采购文件中内容为最终依据。代理机
构业务咨询电话:022-59002816,17720035932,传真:
022-
59060101转8018,企业邮箱:bhzbd12016 163.com。(注:邮箱名称中,英文部分bhzbd1 为 滨
海招标代理 的拼音首字母,后面为数字2016)。本 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于
代理机构,一份交由供应商保存。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01版)

标签: 气动物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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