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税收辅助业务小呼中心和各办税服务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税收辅助业务小呼中心和各办税服务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税收辅助业务(小呼中心和各办税服务厅)服务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其潜在的投标人应在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RSW******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税收辅助业务(小呼中心和各办税服务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税收辅助业务(小呼中心和各办税服务厅)服务,包括:
1、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小呼中心及各自助办税服务厅(包括浏阳河税务分局、隆平园税务分局、五一路税务分局、八一路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湘湖税务所、朝阳税务所、马坡岭税务所、世茂环球金融中心5G智慧政务厅、芙蓉区农行八角亭支行5G智慧政务厅10个点)提供在线远程咨询辅导及自助设备操作指导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熟悉终端设备等岗位所需的人员22人;
2、提供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小呼中心及10个自助办税服务厅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及时取得用户对产品的各种意见和要求,指导用户正确使用和日常保养办税终端设备;
3、提供设备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使办税服务能按规定有效运转所进行的测试、检查、监控工作,以及所需要的专用仪器仪表装置;
4、提供巡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定期对各网点巡检,每月4次巡检,特殊情况增加巡检频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三年(中标后先签第一年度的合同,待第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再续签第二年度合同,以此类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人民币):189.*****万元/年,三年共567.***** 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
地 址:长沙市晚报大道115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联系方式:段得前、杨丹华、吴颖、吴晗 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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