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1标段、2标段

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1标段、2标段

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县区)新交GCZB-2023-0392

延津县兴延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青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

2、招标范围: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目标,依托延津县信息化现状,分级分类推进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中台建设、边缘云中心、管网普查及建模、排水防汛预警平台、燃气管网监测预警平台、路灯智能应用与监测系统、智慧停车、智慧充电。项目预估EPC总承包额*****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5、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

二标段: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监理

6、工期要求:

一标段:2年(含设计周期) 二标段:随施工工期

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后1年

7、投资总额:*****万元

8、质量要求:

一标段: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二标段:合格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电子或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应具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一年 (2022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查询)

7、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3) 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需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文件的制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二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监理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

2、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总监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或具备通信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一年 (2022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9日8:30时至2023年12月5日18:00时。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方法详见操作手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李先生 联系方式: 135*****446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兴延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延津县商会大厦

联 系 人:陈永鹏 电 话:166*****007

代理机构:青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东南角宝龙珑寓2号楼601-606号

联 系 人:杨航 电 话:0373-******* 152*****306

青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青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签于 2023/11/28 16:36:31

我要投标 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二标段.pdf 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一标段.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2.jpg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1.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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