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科创大楼及党群活动中心花卉租摆询价方案

开发区管委会科创大楼及党群活动中心花卉租摆询价方案

因去年花卉租赁已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开发区管委会科创大楼及党群活动中心花卉盆景租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需求:承接开发区管委会科创大楼一楼、二楼公共区域(含餐厅)、七楼规划建设局、八楼会议室及过道和休息室,九楼、十楼、十一楼办公室及党群活动中心的花卉盆景共325盆,盆景按照季节及时更换,定期维护。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按照每半年结算一次款项。

四、投标人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经营范围含花卉盆景租赁业务;

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五、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提供的主要内容等。

2.报价应包含货物、辅材(含专用工具)、税金、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支持和交付后维修、保养(三包范围内)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报价文件组成 (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分项报价表(要求写出具体品种和价格)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6)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注:供应商报价应按照报价文件组成,若未按照报价文件组成填写或缺项,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投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人须在 12月5日下午3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骑缝章)递交到开发区管委会八楼808会议室。联系人:刘女士,电话*******。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相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下午3时

开标地点:开发区管委会八楼808会议室

八、成交方法

1、成立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者,并将结果在网上公告。

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6)供应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所有供应商平均报价的60%,低于所有供应商平均报价60%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响应文件.doc

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标签: 花卉租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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