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海垦红华农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

临高县海垦红华农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临高县海垦红华农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型 技术咨询
    挂牌起始日 2023-11-28 挂牌截止日 2024-01-10
    技术领域 其他
    需求内容及预期目标

    临高县海垦红华农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区域范围包括海南省临高县红华农场全部土地,总面积206.46平方公里,涉及博厚镇、皇桐镇、多文镇、和舍镇、加来镇,五个乡镇,乡镇总面积771平方公里。为做好“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本次拟采购产品需求主要有三项:

    一、需求内容及预期目标1

    (1)需求内容:编制《临高县“垦地融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统筹规划试点项目涉及的博厚镇、皇桐镇、多文镇、和舍镇、加来镇等五个乡镇(总面积771平方公里)空间布局和资源要素等内容,作为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面积约206平方公里)的规划基础。

    (2)预期目标:一是“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需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二是五个乡镇771平方公里的统筹规划内容和数据成果需达到《海南省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海南省开发边界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数据库标准(试行)》等要求和深度,并经“机器审规划”软件审查通过。三是须经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出具推荐意见。入围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经临高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确定为采购标的,对应的编制单位为中标单位。四是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五个乡镇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采购和规划审批程序工作,依法按程序完成规划审批和数据纳入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确定为最终交付。

    二、需求内容及预期目标2

    (1)需求内容:临高县“垦地融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涉及乡镇(总面积771平方公里)下视分辨率0.05米倾斜摄影+机载激光LIDAR扫描。主要是试点项目涉及的博厚镇、皇桐镇、多文镇、和舍镇、加来镇,五个乡镇(总面积771平方公里)下视分辨率0.05米倾斜摄影+机载激光LIDAR扫描,提交0.05m分辨率城市级实景三维模型成果、0.05米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和1米格网间距DEM成果。

    (2)预期目标:一是符合国家航空摄影测量有关标准。二是(2)成果需提供省级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报告。三是成果需符合《”机器编规划”基础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并纳入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四是分辨率0.05米倾斜摄影+机载激光LIDAR扫描影像成果获取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三、需求内容及预期目标3

    (1)需求内容:临高县“垦地融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涉及乡镇村庄外土地利用现状与权属补充调查成果购买

    (2)预期目标:一是补充调查成果需符合《”机器编规划”基础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二十补充调查成果需符合纳入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要求。


    现有工作基础

    目前具备部分数据和入户调查工作的基础。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30
  • 申请方主体信息
    转让方类型 法人 法人名称 海垦(临高)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侯琛 注册地(地址) 海南省临高县皇桐镇红专工作站办公楼
    注册资本(万元) 1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CRJHJF7N
    联系人 侯琛 电话 155*****751
    邮箱 联系地址
  • 意向交易条件
    意向合作方式 技术转让;许可使用;合作开发;其他
    简介 本次需求挂牌仅作为意向披露,拟通过交易所向全国市场寻找产品供应商,供应商所提供最终的内容可以按照专业划分,可分为多个摘牌方。如征集到意向合作方,相关流程应按照合规交易路径进行。
    拟投入资金额度及方式 资金额度 面议
    投入方式 现金
    资金用途 一是用于采购“试点项目”区域(总面积约206平方公里(30.97万亩))的《临高县“垦地融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包含支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试点项目”涉及的博厚镇、皇桐镇、多文镇、和舍镇、加来镇,五个乡镇(总面积771平方公里)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涉及乡镇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是采购涉及乡镇下视分辨率0.05米倾斜摄影+机载激光LIDAR扫描成果。三是项目涉及乡镇村庄外土地利用现状与权属补充调查成果购买。
    结算方式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受让方需具备相关资质。需求1应该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
  • 申请方承诺函
     

    我方拟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如我方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按照技术交易的有关规定及按照技交所的交易规则,优先在技交所完成项目交易。

    3、我方同意技交所通过网络、报纸或其他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对外推介。

    如我方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技术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点击收起承诺全文
  • 相关附件
    公告.pdf
    标的物说明.pdf

标签: 综合整治 方案 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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