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临床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临床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临床检验项目检测外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2023-SX-C-002-001号
项目名称:临床检验项目检测外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捌拾万元整(¥******.00)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4年度临床检验项目检测外送服务,服务期限1年。为满足医院日常诊疗、体检筛查等工作开展需要,现需合格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提供临床检验项目检测外送服务。
2、服务要求:
2.1、拟投入实验室为一级及以上实验室,能开展省卫计委制定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所设置检验项目(临床血液、体液、生化、化学发光、免疫、临床微生物、临床分子生物学和细胞遗传学等)。应拥有符合采购单位检验项目开展的仪器设备(如生化仪、发光仪、酶标仪等);
2.2、实验室管理规范,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室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来保证日常实验活动有序进行;
2.3、实验室开展的检测项目有完善的《室内质量控制管理程序》等质控管理体系,室内质控覆盖率 100%,失控情况必有分析和纠正措施;有完善的《室间质量控制管理程序》等质控管理体系,室间质控参加并符合卫生部临检中心和江苏省临检中心相关要求。所有原始数据及过程记录均以电子版和普通文档统一归档保存。
2.4、收取标本次数:每周至少六次到采购人检验科收取,部分监测项目根据医院要求需能提供医院当场检测。另外,需能提供突发情况的 2 小时内应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5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
响应单位(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响应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响应单位(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响应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0512-********(盛工)、********(谢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响应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4、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熟悉电子投标流程预留必要准备时间。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5.1、江苏政府采购网
5.2、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6、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0512-********、0512-********。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繁华路73幢
联系方式:马英杰139*****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楼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宇、张田
电 话:0512-********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标签: 临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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