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赣鄱反诈先锋”颁奖仪式暨系列短视频首映礼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江西省公安厅“赣鄱反诈先锋”颁奖仪式暨系列短视频首映礼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为做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持续宣贯工作,进一步树立典

型引领作用,提升反诈宣传工作质效,我厅拟于12月上旬举办江西首届“赣鄱反诈先锋、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颁奖仪式暨“赣鄱无诈”系列短视频首映礼活动。现就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人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赣鄱反诈先锋”颁奖仪式暨系列短视频首映礼活动

1

13.9万元

二、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或规格

1

喷绘

1

2

主K设计

1

3

租用舞台加绒地毯

120

平方米

4

租用场地加绒地毯

520

平方米

5

租用贵宾沙发

22

6

租用茶几+桌布

20

7

租用舞台前LED屏

14

1m*14m

8

租用LED大屏幕

80

平方米

9

现场高清摄像机

3

10

高清切换台

1

11

司仪台鲜花

1

12

租用灯光音响设备

1

13

条幅

1

14

道旗

30

15

30个先进个人及集体形象立屏展架

30

16

指引立屏展架

3

17

话筒套

1

18

话筒贴

1

19

主持人手卡

2

20

网络投票服务器租赁

3

21

评委费

6

22

荣誉证书、奖杯

60

23

VCR拍摄及后期制作

5

1.主会场需容纳200人就座,设主要来宾席位22个,并对主会场进行布置设计,负责对接活动项目。

2.会场屏幕布置等其他设备参数要求,LED屏幕:18mX4.5m(P1.8全彩高清LED屏主副屏);视频播放:高清4K;专业音响:B&O VOV47线阵音响 1 套;YAMAHA DM1000VCM数字音响控制台 1套;Marantz专业功放 1套。

3.设计并打印布置30个先进个人及集体形象立屏展架,指引立屏展架。

4.对活动现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像素不低于2K)并完成拍摄及制作。

5.按时制作奖杯(水晶玻璃杯身、大理石底座,高度不低于30CM)、证书和奖牌(木质奖牌可摆可挂黄铜浮雕,尺寸不低于30*40CM)。

6.供应商团队应有丰富的现场活动经验,举办过同类型活动,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按期完成活动,恶意竞标或中标公司不按时交付项目成果,赔付中标金额50%违约金。(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以来类似案例5个以上(提供签订的合同扫描件,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制作团队人员均具备相应专业资质,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数不少于5人(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8.短视频宣传片要求

(1)成品分辨率及格式为1920*1080/mov。短视频含2023年江西省反诈宣传片1部,时长10分钟;反诈先锋、先进个人、先进集体VCR 3部;“赣鄱无诈”系列短视频首映宣传短视频1个。

(2)成片交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完成;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方的需求,编制提供专题宣传片制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拍摄形式、组织实施、宣传片的基本架构等内容。

三、投标公司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单位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需求及要求需全部响应,出具响应承诺及要求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文件一正一副。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满足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付款方式

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全款。

七、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时;

2.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

3.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八、联系方式

装备财务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

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

2023年11月28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厅 反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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