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选择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河区狼山镇、新华镇的委托,就狼山镇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建设中涉及房屋、建筑物拆迁(A包)、新华镇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建设中涉及房屋、建筑物拆迁(B包)选择评估机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LHZC(2016-6谈判)
批准文号:临政采办执【2016】8号、临政采办执【2016】9号
二、项目名称:临河区狼山镇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建设中涉及房屋、建筑物拆迁评估(A包)、新华镇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建设中涉及房屋、建筑物拆迁评估(B包)选择评估机构(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房地产资产评估情况: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建设中涉及房屋、建筑物拆迁评估面积约24000平米,其中狼山镇约17000平米,新华镇约7000平米,选择1家房地产评估服务机构。 预算35万元。
四、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且在临河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共场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办公场所证明);
3.委托代表投标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企业有近一年内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和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5.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6.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五、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8日起至2016年2月24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巴彦淖尔市政务中心二层五号园)。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联系人:姚晓琳 联系电话:****-*******;
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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