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南京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采购需求公示
我部拟对南京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组织采购活动,现就相关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征求广大供应商意见。公示期内,相关供应商可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科学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现将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京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Y24-F1044
三、公示时限:2023年11月28日—12月4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物业服务采购,服务有效期3年,合同1年1签,合同生效后服务时限1年。服务地点为我单位A区与B区两个地点的公共区域、家属区、垃圾分类回收、绿化养护。预算金额为186.1755万元/年。
物业收费内容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 备 注 |
合 计 | |||||
一 | 公共部分区域物业费 | ||||
(一) | 办公区 | ||||
1 | 道路场坪清扫 | 人 | 2 | 办公区道路、草坪及道路附属设施设备卫生清洁 | |
2 | 招待所保洁 | 人 | 3 | ||
3 | 食堂保洁 | 人 | 6 | 每层2人 | |
4 | 其他区域清扫 | 人 | 5 | 综合楼多功能厅及两侧楼道、卫生间;综合楼地下停车场;机关楼及综合楼前广场、水池;单身公寓公共区域;篮球场、田径场;环湖路等区域清扫 | |
(二) | 1号门至2号门之间区域 | ||||
1 | 一门门保安 | 人 | 4 | ||
2 | 保洁 | 人 | 2 | 家属区道路、停车场所及道路附属设施设备卫生清洁 | |
二 | 家属区物业费收取 | ||||
(一) | A区 | ||||
1 | 18栋 | 平方米/月 | |||
2 | 21、22、23、26、28栋 | 平方米/月 | *****.2 | ||
3 | 1、2、3、4、5、31、32栋 | 平方米/月 | |||
(二) | B区 | 平方米/月 | 9597 | ||
三 | 垃圾分类回收 | ||||
1 | A区垃圾清运 | 项 | 1 | 含垃圾清运费,原有道路两侧垃圾箱更换 | |
2 | B区垃圾清运 | 项 | 1 | 含垃圾清运费 | |
四 | 绿化 | 平方米 | 二号门至招待所,包含一号门至二号门主干道,不含施工区域 |
(一)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A区物业服务需求
1.公共区域
公共区域包含办公区和一号门与二号门之间区域共2个部分(含家属区主干道及道路附属设施设备)。一是卫生清洁。室外清洁范围(含二号门外综合服务楼周边区域)包括公共区域内周边支干道路地面、绿地、明沟、垃圾箱、公共灯具、设备设施用房等。如有新增需求,与物业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纳入清洁范围。室内清洁范围包括公共卫生间、通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窗台、开关、门窗、玻璃、天花板、公共灯具、消火栓、指示牌、信报箱等。主要为6个区域:1.食堂内厨以外区域,包含餐具、墙面、地面以及桌椅卫生清洁;2.公寓楼内公共区域;3.二号门外综合服务楼二楼公共区域;4.招待所公共区域;5.综合楼多功能厅以及两侧楼梯楼道、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6.其他室内区域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明确,与物业单位签订补充协议。二是零星维修。二号门外综合服务楼、公寓楼、用房以及食堂等区域的零星维修由物业单位负责(包工包料),每季度由审计单位审核后,根据审核结果单独结算一次。
2.家属区域
2.1公寓房。一是卫生清洁。室外周边区域包含周边支干道路地面、绿地、明沟、垃圾箱、公共灯具、设备设施用房等。室内公共区域包含通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窗台、开关、门窗、玻璃、天花板、公共灯具、消火栓、指示牌、信报箱等。二是零星维修。公共设施部分以及房屋内由部队配备的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由物业单位负责(包工包料),每季度由审计单位审核后,根据审核结果单独结算一次。
2.2借资公寓房、集资房。一是卫生清洁。室外周边区域包含周边支干道路地面、绿地、明沟、垃圾箱、公共灯具等;室内公共区域包含通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窗台、开关、门窗、玻璃、天花板、公共灯具、消火栓、指示牌、信报箱、设施设备用房等。二是零星维修。公共设施部分维修改造由物业单位负责(包工包料),每季度由审计单位审核后,根据审核结果单独结算一次,经费从该栋楼公共维修基金支出。
3.垃圾分类回收
现有4个集中投放点分别位于5号楼、综合服务楼、公寓楼及31号公寓楼,提供分类投放服务。位5号楼、公寓楼、31号公寓楼的3个垃圾集中投放点为定时投放点,每天上午7时至9时、下午18时至20时开放。综合服务楼旁垃圾场集中投放点为误时投放点,上午6时至下午23时开放,未能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投放垃圾的,可在误时投放点进行投放。每个集中投放点由物业单位各安排一名督导员,指导监督住户垃圾正确定点分类投放,同时负责对分类不正确的垃圾进行分拣分类,每天安排人员对每个点位进行巡查巡检。
4.绿化养护
由物业单位配置绿化工,负责对营区范围内绿植进行整形修剪、抗旱防涝、施肥、病虫害防治、除草、修补、防台防寒等,保证草坪纯洁度达到95%以上,各种植物新栽成活率达到95%以上。
B区物业服务需求
B区物业服务范围为楼内外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清扫以及公共设备运行保养维护。营区设立一个垃圾投放点,由物业单位安排一名督导员,指导监督住户及营区垃圾正确定点分类投放。营区无绿化养护需求。
(2)人员要求
部分门位人员有以下要求:
1.招待所保洁人员性别女,年龄不超过60岁,且55岁以下人员占比要在50%以上;保安性别男,年龄65以下,有保安经历的优先。
2.50%以上人员缴纳社保。
(3)服务要求
物业服务标准需满足《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1.人员数量须满足项目物业服务要求;
2.营区内设接待地点,配置电话等简单办公设备;
3.管理人员、技术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应有从业人员资格证或门位证书,挂牌上门;
4.周一至周日在接待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5.制定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服务规范可参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执行;
7.接待地点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
8.受理业主报修。急修两小时以内到达现场查看处理,小修两天内完成。大修及时报方案由营院管理部门共同商定。对业主投诉三天内答复处理;
9.征求业主意见,促进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10.告知业主装修须知,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制止;
11.楼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设施场所的标识明显;
12.建立物业基础台账;
13.配备安全护卫人员,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对日常护卫事项能做出正确反应,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上门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服装、精神饱满。
14.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守,门卫有交接记录。阻止小商贩及外来人员随意进出营区,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15.生活垃圾、装潢建筑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并及时外运;
16.楼道每周两次拖、扫、抹。电梯包厢每天拖、扫、抹。
17.消防栓、指示牌、信报箱每月抹一次。明沟每周清扫一次。
18.每年不低于四次对草坪整治修剪,适时清除杂草四遍以上。对灌木每年适时整形修剪、施肥一次,对因人或风害等因素造成树木倾斜应及时扶正。缺枝枯死及时补植。
19. 每三个月对屋面泄水沟、楼外排水管道清扫、疏通一次,适时清掏化粪池。每半年清理地面排水沟的泥沙与杂物。
20.不得有私拉乱接和随意张贴商业广告、牛皮癣,不得有纤绳晾晒、悬挂横幅等现象。特殊情况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
2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通畅。
22.每月对道路、路面、窨井盖等设施进行巡视,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
23.楼道灯、道路灯完好率90%,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月巡查一次。
24.所有物业管理服务,要求不得低于物业服务标准。
25.加强对未出租的门面房及未分配的安置房的管理。不得有被其他无故占用现象发生。如有被他人占用,乙方须及时清理。
26.加强对每个小区违章搭建的管理,不得有私自违规违建现象。
27.不得擅自改变原有门窗位置,严禁在房屋外墙、立面加装花栏,严禁安装、伸出和紧贴外墙的晾衣架、花盆支架、铁笼、遮阳蓬、雨篷。安装防盗窗不得凸出床玻璃外面。
28.对楼栋电梯安装对讲电话功能以及安防监控(共涉及5台电梯)。
(二)商务要求:
(1)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合同甲方凭发票等每季度办理结算一次,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合同乙方账户(居民物业费由物业公司自行收取)。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3)服务期限
物业服务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三年内若有不可抗力原因(含部队政策规定)需要解除合同的,中标单位应无条件履行合同解除事宜。
(4)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报价区分公共区域、家属区、垃圾分类回收、绿化养护共4个部分分开进行报价,按比例测算出综合单价。其中,公共区域占比50%、家属区占比30%、垃圾分类回收占比15%、绿化养护占比5%。
六、意见反馈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提出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表达流畅,必要时可提供证明材料。
上述相关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清晰扫描,在本公示时限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相关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后续投标。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先生、卿先生
电 话:025-********、198*****883、175*****232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
标签: 物业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