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扬城际铁路扬州段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经理部河砂、碎石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扬城际铁路扬州段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经理部河砂、碎石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扬城际铁路(扬州段)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经理部河砂、碎石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15LQNY-2023-WZCG-1104
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就宁扬城际铁路(扬州段)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经理部所需河砂、碎石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扬城际铁路(扬州段)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工程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朴席镇356省道第二江南对面 (长荣化工)
1.1资金来源:已落实。
1.2采购物资名称: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标书售价(元) | 物资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HS-1 | 200 | 河砂 | 中粗2.3-3.0 | 吨 | 宁扬城际铁路段朴席镇第二江南斜对面 | 须提供13%的专票 | |
2 | HS-2 | 200 | 河砂 | 中粗2.3-3.0 | 吨 | 须提供3%的 专票 | ||
3 | HS-3 | 200 | 河砂 | 中粗2.3-3.0 | 吨 | 须提供3%的 专票 | ||
4 | HS-4 | 200 | 河砂 | 中粗2.3-3.0 | 吨 | 须提供3%的 专票 | ||
5 | SS-1 | 200 | 碎石 | 单粒粒径 | 吨 | 须提供13%的专票 | ||
碎石 | 单粒粒径 | 吨 | ||||||
6 | SS-2 | 200 | 碎石 | 单粒粒径 | 吨 | 须提供3%的 专票 | ||
碎石 | 单粒粒径 | 吨 | ||||||
以上各材料数量为初步预算拟采购量,在结算时,以实际供应的合格数量为准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河砂(HS-1、HS-2、HS-3、HS-4)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砂源采砂许可证明、代理商除须提供与砂源地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之外还须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有效的砂源采砂许可证明;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对其授权生产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生产商的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HS-1包件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HS-2、HS-3、HS-4包件须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商具有完整的河砂生产线,河砂的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上,必须具备高性能混凝土用河砂3000吨以上的备货场地;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由代理商或生产商委托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不少于贰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物资供应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6月份以后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业绩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信誉无不良记录,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诉讼纠纷,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件,但中标包件不超过1个。
碎石(SS-1、SS-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和依法缴纳矿产资源税的证明,代理商除须提供与矿源地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之外还须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对其授权生产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生产商的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SS-1包件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SS-2包件须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商具有完整的碎石生产线,碎石的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上,必须具备高性能混凝土用碎石3000吨以上的备货场地或合作码头;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不少于贰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由代理商或生产商委托的,同类物资供应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6月份以后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业绩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信誉无不良记录,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诉讼纠纷,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件,但中标包件不超过1个。
2.2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包。
2.3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2.4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的投标人,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
2.5 2022年及以后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和财务状况。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次采购公告在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发布。
3.2本次谈判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4、采购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01 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qq.com%EF%BC%8C%E5%B9%B6%E4%BA%8E%E4%B8%8A%E8%BF%B0%E6%97%A5%E6%9C%9F%E5%86%85%E5%B0%86%E6%8A%95%E6%A0%87%E8%B4%B9%EF%BC%88%E6%8A%95%E6%A0%87%E8%B4%B9%E4%B8%8E%E6%8A%95%E6%A0%87%E4%BF%9D%E8%AF%81%E9%87%91%E5%BF%85%E9%A1%BB%E5%88%86%E5%BC%80%E6%89%93%E5%85%A5%EF%BC%89%E6%89%93%E5%85%A5%E6%9C%AC%E6%AC%A1%E6%8B%9B%E6%8A%95%E6%A0%87%E8%B5%84%E9%87%91%E8%B4%A6%E6%88%B7%EF%BC%88%E5%94%AE%E5%87%BA%E6%81%95%E4%B8%8D%E9%80%80%E8%BF%98%EF%BC%89%EF%BC%8C%E6%88%91%E4%BB%AC%E4%BC%9A%E4%BB%A5%E7%94%B5%E5%AD%90%E9%82%AE%E4%BB%B6%E6%96%B9%E5%BC%8F%E5%B0%86%E6%89%80%E9%9C%80%E8%B5%84%E6%96%99%E5%8F%91%E9%80%81%E7%BB%99%E6%8A%95%E6%A0%87%E4%BA%BA">00分(北京时间)期间填写投标报名表,盖公章发扫描件及投标报名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qq.com。支付完成包件费、包件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均发送至邮箱*********@qq.com。并于上述日期内将投标费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售出恕不退还),我们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所需资料发送给投标人。
4.2标书费支付成功后请以银行汇款方式线上支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 01 日下午16时(必须为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个人或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本次河砂(HS-1)、(HS-2)、(HS-3)、(HS-4)、碎石(SS-1)、(SS-2)包件投标保证金均为*****元/包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4.3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扬混凝土预制项目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汇款说明:包件号+采购编号后四位(例如:HS-1-1104标书费、HS-1-1104投标保证金),购买采购文件的汇款时间必须在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内,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4.2”。
5、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01 日17:00(北京时间)
6.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7.1谈判文件(一正两副本)递交时间:2023年12月05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7.2谈判文件(一正两副本)递交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朴席镇356省道第二江南对面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扬城际铁路(扬州段)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经理部三楼会议室
8、谈判时间:2023年12月0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9、谈判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朴席镇356省道第二江南对面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扬城际铁路(扬州段)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经理部三楼会议室
10、采购人、谈判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扬城际铁路(扬州段)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唐部长 联系电话:151*****221
本次谈判的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扬城际铁路(扬州段)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经理部。
中标通知书的下发由组织机构办理。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交付情况联系人:吉会计 电话:153*****106
本次竞争性谈判业务联系人:谢部长 电话:198*****227
2023年11月28日
投标报名表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文件物资名称 | ||
采购文件编号 | 采购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联系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邮寄地址 | |||
声明 | 采购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
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
标签: 河砂、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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