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视频监控及传输建设监控杆子招标公告

城中视频监控及传输建设监控杆子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西宁分公司城中视频监控及传输建设项目监控杆子集中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客响中心。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就西宁分公司城中视频监控及传输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西宁分公司城中视频监控及传输建设项目区域为西宁市城中区,本次采购为项目监控杆。

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2.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文件售卖时间为至2016年 2月 19日(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比选网(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供应商可以在当日17:30-次日9:00登录系统注册、报名,但采购人不负责在此时间段对注册信息进行检查(注: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2.2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采购文件的购买,

注意: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2.3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2.4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

电子招标与采购应答系统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三 比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3.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25日前(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地点为:届时临时通知。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3.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当电子采购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应答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供应商的采购文件以纸质采购文件为准,电子采购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四 电子比选应答规则
4.1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4.2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4.3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应答、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 “中国移动采购与采购网” (b2b.10086.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唱价等事宜。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
采购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
西宁分公司城中视频监控及传输建设项目采购

2.3
项目编号
B*******

2.4
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

2.5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2.6
报价限制条件
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报价

2.7
应答报价
应答报价应标明本项目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2.8
联合体
不允许

2.9
业绩资格
付有同类货合作合同一份(5万以上)

2. 10
比选保证金(可选,若无则填无)
比选保证金的金额: 零 元(注:一般不超过项目预算的2%)

比选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支票/银行保函。

比选保证金有效期与应答有效期一致。

2.11
应答有效期
应答有效期: 90 天。

2.12
备选应答方案
不允许

2.13
应答文件份数
应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14
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2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22.1
递交应答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移动西宁分公司6楼客响中心

2.24
公开唱价
公开唱价时间:临时通知

公开唱价地点:临时通知

2.28
评审方法
综合评估法

2.29
标包
不划分。

注:以上内容可按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应答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2.0 定义

序号
名词
解释

1
采购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2
应答人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3
采购文件
本次比选活动的详细说明文件

4
应答文件
本次比选活动应答人提供的文件

5
成交供应商
参加比选活动中与采购人达成采购意向的供应商

6
未成交应答人
参加比选活动中未与采购人达成采购意向的应答人

7
无效应答文件
无法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内容的应答文件


2.1 采购人及项目名称

2.1.1 采购人名称: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1.2 项目名称: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1.3 项目编号: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2 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已经批准,资金已落实 。

2.3 组织形式

本次比选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

2.4 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公开比选是指采购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答。

2.7 比选费用

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应答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2.8 采购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项目服务需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2.9 采购文件的澄清

2.9.1 应答人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有必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所有关于采购文件的澄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部分。

2.9.2 应答人在收到澄清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澄清。

2.9.3 应答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在应答人前附表中规定。

2.10 采购文件的修改

2.10.1 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三 日前,采购人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2.10.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应答人,应答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2.11 应答文件的编写

2.11.1 应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的内容编写应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或应答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会造成无效应答。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审小组做出不利于应答人的评审。

2.11.2 应答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应答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应答作无效应答处理。

2.11.3 应答人提交的应答文件以及应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应答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应答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在解释应答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2.12 应答文件的构成

2.12.1 应答函

2.12.2 应答一览表

2.12.3 服务分项明细表

2.12.4 比选保证金

2.12.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2.6 资格证明文件

2.12.7 按采购文件应答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2.13 应答报价

2.13.1 应答人应在应答报价一览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2.14 证明应答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2.14.1 应答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应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或应答函,并作为其应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应答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参加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应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应答。

2.14.2 应答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应答人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能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向采购单位提供满意的、证明所有服务来源的文件,并提供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采购合同的证明。

2.15 比选保证金(可选)

2.15.1 采购人要求应答人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应答人必须在提交应答文件的同时,按照采购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取总价的 %,本次采购的比选保证金数额见前附表。

未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应答文件将按无效应答处理。

2.15.2 采购人可以规定比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转账、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比选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应答有效期一致。

2.15.3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X 个工作日内,应当向应答人一次性退还比选保证金(无息)。

2.15.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应答人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撤回应答;

2) 应答人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成交的;

3) 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4)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5) 采购文件中其他规定。

2.16 应答文件的有效期

2.16.1 应答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采购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应答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应答文件。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应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应答。

2.16.2 在原定应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应答人提出延长应答有效期的要求。应答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应答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比选保证金。同意延长应答有效期的应答人不允许修改他的应答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比选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17 备选应答方案

2.17.1 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2.18 应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18.1 应答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编制应答文件“正本”和 “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18.2 应答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章。

2.18.3 应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确认。

2.18.4 应答文件中“应答一览表”等重要表格以及凡出现应答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必须盖单位章。

2.19 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9.1 应答人应将应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比选一览表》和比选保证金证明材料、电子版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应答人应将“应答一览表”单独密封作为内层包封单独提交,并在包封上标明“应答一览表”字样。应答人应将应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外层包封,在每份应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2.19.2 包封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合同名称、工程名称、采购编号、并注明公开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20 应答文件的提交、送达

2.20.1 应答人必须在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应答文件提交至应答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2.20.2 采购人按应答须知第2.10的规定修改采购文件后,可以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推迟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应答人以前在应答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应答截止时间。

2.20.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21 应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1 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应答文件的书面要求并进行修改或撤回。在应答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和撤回应答文件,否则其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21.2 应答人的修改或撤回书面要求和修改后的应答文件,应按本须知第2. 19、第2.20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外层包封标明“修改”字样)。

2.22 公开唱价

2.22.1 采购人将于公开比选文件所列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比选,参加比选的应答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比选。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公开唱价时间为同一个时间。

2.22.2 比选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应答人或其代表出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应答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书面要求的应答文件不予开封。

2.22.3 应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无效的情况将不予接收:

1) 应答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 应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应答文件;

2.22.4 比选时,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布参加本次采购的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应答的“应答一览表”中的内容,“应答一览表”一般包括:应答人名称、应答总报价、服务期、比选保证金以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2.24.5 比选内容填写在“公开唱价记录表”中,由监督人、记录人、应答人代表以及其他在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2.23 评审按采购人内部规定组建的评审小组进行

2.23.1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内部规定组建。

2.23.2 评审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2.23.3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2.24 应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2.24.1 在比选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应答人对所提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作为比选结果报告的一部分。

2.2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应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4.3 评审小组对应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应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比选小组的要求。

2.25 应答文件的审核

2.25.1 评审小组将审核应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5.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与应答人进行澄清更正;若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如果应答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应答将被拒绝。

2.25.3 对于应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微细偏差,评审小组可以要求应答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审核时可以对微细偏差作出不利于该应答人的评审,量化标准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规定。

2.25.4 在审核之前,评审小组要审核应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应答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应答。对采购文件中加“※”或重体字标明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导致无效应答。

2.25.5 公开唱价之后,应答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应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应答。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应答将被评审小组视为无效应答:

1)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应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应答担保有瑕疵;(可选,若无则删除)

2) 超出经营范围应答的;

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 应答文件没有应答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5) 业绩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6) 应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

7) 明显不符合服务标准的要求;

8) 应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 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5.6 评审小组只对符合上述要求的应答进行比选。

2.26 比选考虑因素

采购人对确定为合格的应答文件组织比选。比选时将重点针对下列因素:

1) 价格;

2) 应答人的业绩、相关资历和同类型成功案例等;

3) 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以及可实施性;

4) 方案所承诺的工作的细致程度和创新思想;

5) 对于工作落地的支撑措施;

6) 后期服务的承诺;

7) 其他因素。

2.27 相关人员的接触

2.27.1 从公开唱价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应答人不得就与其比选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人员私下接触。

2.27.2 应答人试图对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评审过程、评审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应答文件被拒绝。

2.28 成交通知书

2.28.1 采购人根据公布的评审方法和规则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内部决策机构审核后,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2.28.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8.3 成交通知书是采购文件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2.28.4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书面放弃的,比选保证金不退。

2.28.5 在成交供应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退还所有比选保证金。

2.29 签订书面合同

2.29.1 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中载明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或框架协议的时间地点,并签订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29.2 采购人在发送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把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连同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同时发送给成交供应商。

2.29.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由于其自身的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比选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2.30 履约保证金

2.30.1 如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或委托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

2.31 投诉处理

2.31.1 应答人认为本次比选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渠道信息:监督部门纪检组监察室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以实际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合同条款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1
委托方
名称、地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6号

项目名称:西宁分公司城中视频监控及传输建设项目采购

3.1
受托方
名称、地址:

项目名称:

3.7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

币种:人民币

形式:

3.8.1
服务成果交付期
本项目服务成果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全部到货。

3.8.2
服务成果主要内容
提供货物达国家标准

3.9
伴随服务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有:三年质量保证,若质量发生问题无常跟换新杆

3.11
服务保证期
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则以受托方在应答文件中提交的服务承诺为准。如果在上述文件的规定中有不一致之处,则以对委托方最有利的为准。

3.12
索赔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索赔方式若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则乙方有义务:

1、与第三方或第三方的代理人协商,获得第三方的合法授权。

2、在甲方以书面方式将第三方索赔之情事通知乙方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一切真实完整的原始证据。

3、尽一切努力避免使甲方受到损失。当使甲方受到损失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有权机构判定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用于解决纠纷所付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3.13
发票及付款方式
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24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的成立、效力、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请西宁仲裁委员会解决。

注:以上内容可按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3.1 定义

3.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受托方在正确地完成履行合同义务后委托方应支付给受托方的价格。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服务方承担服务及其他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委托方”系指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购买服务的单位。

7)“受托方”系指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8)“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9)“天”指日历天数。

3.2 适用性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生效所包含的所有时间和内容。

3.3 来源地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是指提供服务的来源地。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受托方的国籍。

3.4 标准

3.4.1应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4.2 应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应答文件中的服务指标一致。

3.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3.5.1 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将由委托方或代表委托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5.2 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受托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5.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5.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委托方的财产。如果委托方有要求,受托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委托方。

3.6 专利权

受托方应保证,委托方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受托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3.7 履约保证金

3.7.1 受托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内,向委托方提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3.7.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委托方因受托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7.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1)由一家在国内注册且信誉好的银行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委托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

2)银行汇票、支票或现金。

3.7.4 在受托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 内,委托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受托方。

3.8 服务成果

3.8.1服务成果交付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3.8.2服务成果主要内容。见4.1服务内容要求。

3.8.3完成服务后,委托方应在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上签字。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

3.8.4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的要求,委托方可以拒绝接受该服务,受托方应更换被拒绝的服务,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维修以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的要求。

3.8.5 由委托方组织对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3.9 伴随服务

3.9.1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前附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提供服务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2)为所供服务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服务实施运行或监督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受托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3.9.2在受托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服务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委托方人员进行培训。

3.9.3受托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服务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受托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3.9.4受托方应提供“合同条款前附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总合同价中。

3.11 服务保证期

3.11.1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则以受托方在应答文件中提交的服务承诺为准。如果在上述文件的规定中有不一致之处,则以对委托方最有利的为准。

3.12 索赔

3.12.1如果服务的质量等与采购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委托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受托方提出索赔。

3.12.2 在采购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受托方对委托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受托方应按照委托方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3.12.2如果在委托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受托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受托方接受。如受托方未能在委托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委托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委托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委托方将从未付款或从受托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3.13 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规定。

3.14 价格

受托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3.15 变更指令

3.15.1委托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受托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受托方提供的服务。

3.15.2如果上述变更使受托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服务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受托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委托方的变更指令后 天内提出,并提供相应的变更书面说明。

3.16 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条款第3.22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3.17 转让

除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受托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18 分包

3.18.1受托方应书面通知委托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受托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19 受托方履约延误

3.19.1受托方应按照本合同委托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3.1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受托方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采购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3.19.3除了合同条款第3.22的情况外,如果受托方没有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委托方可要求受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将按合同条款第3.20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3.20 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条款第3.22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受托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委托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天的赔偿费按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 一 计收(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委托方可根据合同条款第3.21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3.21 违约终止合同

在委托方对受托方违约提出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委托方可向受托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受托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委托方根据合同条款第3.16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受托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委托方认为受托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委托方的利益的行为。

3.22 不可抗力

3.22.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3.22.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2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3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3.23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受托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委托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受托方补偿,但已提供的服务应按合同付款。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委托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24 争议的解决

3.24.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3.24.2如协商不成,可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4.3在争议期间,除存在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3.25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25 合同生效及其他

3.25.1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3.25.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服务范围及单项价格表;

2)技术规范书;

3) 服务方案;

4)履约保函。

3.26 合同其他条款

第四章 项目服务需求

4.1 服务内容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的15日内全部到货。

4.2总体建设需求

材料需求单及报价方式

序号
名称
参数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监控立杆
6*7八棱热镀锌,立杆6米高6mm厚(下径280.上径195),臂长7米5mm厚(臂后径180,端径89:表面镀锌处理,含配套地笼及接地扁钢等。
26


2
监控立杆
6*6八棱热镀锌,立杆6米高6mm厚(下径280.上径195),臂长6米5mm厚(臂后径180,端径89:表面镀锌处理,含配套地笼及接地扁钢等。
1


3
监控立杆
6*5八棱热镀锌,立杆6米高6mm厚(下径280.上径195),臂长5米5mm厚(臂后径180,端径89:表面镀锌处理,含配套地笼及接地扁钢等。
8


4
监控立杆
6*4八棱热镀锌,立杆6米高6mm厚(下径280.上径195),臂长4米5mm厚(臂后径180,端径89:表面镀锌处理,含配套地笼及接地扁钢等。
8


6
监控立杆
6*2八棱热镀锌,立杆6米高6mm厚(下径280.上径195),臂长2米5mm厚(臂后径180,端径89:表面镀锌处理,含配套地笼及接地扁钢等。
1


7
横臂
臂装1.5米,大口径140mm,小口径90mm,厚度4mm表面热镀锌处理。
4


8
横臂
臂装1米
1


合计
49


4.5时间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将投标所需资料全部提供。

4.6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应以中文为主)

公司介绍、运营经验、产品运营推广方案、资源投入等资料

4.7验收要求

符合委托方要求方可验收

二、资格要求

2.5 资格审查

2.5.1 资格审查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1、要求企业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

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营业场所、设备、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应答的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较强的资金垫付能力。

2) 其他业绩要求;

1、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

2、具有生产或代理相应品牌设备的资质;

3、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2.5.2 资格审查不合格,由评审小组对其应答文件作无效应答文件处理。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6年02月18日19时10分至2016年02月20日17时1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及应答。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0 元)0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2月25日18时00分;地点为:交通巷;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六、发布公告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139*****110 139*****110@139.com">139*****110@139.com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中国移动xxx省公司自有门户网站(xxxxx)。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赵瑾
2016年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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