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结余资金建设招标公告
2015年度结余资金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PYZB-2016-004
1、招标条件:
南乐县2015年度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已由豫发改农经[2015]11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乐县实施国家千亿斤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目前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乐县2015年度结余资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南乐县2015年度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乐县张果屯镇,工程总投资约232.72万元,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标段。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田间道路工程、机井工程等。
2.2.2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田间道路工程
第二标段:田间道路工程
第三标段:机井工程
3、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第一、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含有水井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取得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
其他人员: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五大员具有劳务合同;
注:所有劳务合同均须提供加盖劳动部门鉴证章的通用标准合同文本。
3.3财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其他要求:具有南乐县(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只能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 月18日 至 2016 年 2 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濮阳市中原路与大庆路交叉口西南角邮政大楼六楼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和图纸购买时间同报名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每份均为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企业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务合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明细,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2个,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劳务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明细;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五大员劳务合同;
(4)南乐县(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
注:所有投标人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和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列好目录并胶封),原件核对后随即退还,所有劳务合同均须提供加盖劳动部门鉴证章的通用标准合同文本,养老保险明细均需加盖社保部门的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实施国家千亿斤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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