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水库水体水质净化工程、监控设备安装和防护栏、警示宣传牌等辅助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龙潭水库水体水质净化工程、监控设备安装和防护栏、警示宣传牌等辅助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龙潭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AHCG(2015)ZACG043#-2-63号(2016财购计[诏043-2]号)
2、招标项目内容:龙潭水库水体水质净化工程、监控设备安装和防护栏、警示宣传牌等辅助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龙潭水库水体水质净化工程、监控设备安装和防护栏、警示宣传牌等辅助设施工程 其他专用设备 龙潭水库水体水质净化工程、监控设备安装和防护栏、警示宣传牌等辅助设施工程 1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 福建省龙潭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陈先生****-******* 福建省龙潭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3、预算资金:33.9196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02-18至2016-03-03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4、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
6、联系人: 小史
7、联系电话: ****-******* 传真: ****-*******
公司网址: E-mail: FJAHDL006@126.com
8、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法定条件,并符合以下特定条件:(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7)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为准)。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的所有资格类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9、投标截标时间: 2016-03-09 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6-03-09 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股开标大厅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银行帐号: 908 061 001 001 000 001 8573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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