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阿里地区人民医院11月临采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西藏阿里地区人民医院11月临采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该项目包含桂枝,北柴胡等18种中药饮片。由于首次公告报名商家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ALDQRMYY2023-30
项目名称:西藏阿里地区人民医院11月临采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赔偿案件、 执行案件记录名单(事由性质非投标商家过错的除外);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所投产品相关的营业范围;(2)投标人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30
地点:噶尔县狮泉河镇北京南路10号
方式:西藏阿里地区人民医院招采办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资格不能转让。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截图需完整清晰,否则医院有权拒收报名材料;
(5)以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注: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查验,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由招采办留存。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经核实有误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通过*********@qq.com邮箱提交投标意向资料,此资料应当包括上述(1)至(5)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制作成扫描件,以PDF格式发至邮箱。
(7)投标商家应当留有有效联系方式,招采办按照投标意向资料遴选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磋商,遴选结果将于11月10日18:40前,通过预留联系方式逐一告知,发放项目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0点30分
★注:本项目只接受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如不能现场递交,请勿报名
地点:噶尔县狮泉河镇北京南路10号行政办公楼三楼党员活动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0点30分
地点:噶尔县狮泉河镇北京南路10号行政办公楼三楼党员活动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人民医院招采办
地址:噶尔县狮泉河镇北京南路10号行政办公楼3楼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897-*******
标签: 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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