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等相关规定,制定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制定或调整辖区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
(一)公共服务方面
1.教育保障方面:有关义务教育保障和促进教育、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住房保障方面:有关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方面:有关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基层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4.社会保险服务方面: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5.社会救助服务方面:纳入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救助标准的确定、调整及其他有关社会救助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6.就业服务方面: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7.有关文化、体育、养老、殡葬等基本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市场监管方面
1.食品药品安全及其他涉及人体生命健康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有关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社会管理方面
1.行政区划调整,有关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有关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有关禁止区、限制区、禁止期或者其他限制性行政管制措施的确定和调整(临时管制除外);
4.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中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1.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以及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各类污染源整治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制定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计划,包括:
(一)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重要专项规划;
(四)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五)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其他工作中长期(三年以上)计划、方案;
(六)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三、制定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
(一)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其他重要的土地、矿产、山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
四、涉及民生保障方面的重大资金安排,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等事项。
五、须向青秀区人民政府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六、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关联文件:
标签: 重大行政决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