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年清洁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年清洁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的委托,为2023-2024年清洁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投标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2024年清洁用品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LNCY*******
2.3项目内容及范围:采购日常清洁用品等
2.4预算金额:******元
2.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800元整
2.6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7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12.31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3.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3.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2)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17年10月15日起,无行贿犯罪行为信用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收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开始报名,2023年12月04日报名截止。
4.2报名要求:(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3)报名期内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复印件);(4)规定期限内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截图(加盖公章复印件)。
4.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9日13:30分整,地点为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楼会议室)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届时请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太和北街14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山广场,医大口腔医院北面第二个黄楼)
联 系 人:刘存鹏
标签: 清洁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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