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二期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TY【宁招】15-077
开标时间:2016-03-1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寿宁县茗溪小学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茗溪小学二期土石方工程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计划[2014]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寿宁县茗溪小学,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财政配套,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寿宁县鳌阳镇茗溪尾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为690.527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含路11、路12、路13、路14、路15、路16以及地块17、地块18、地块19、地块20、地块21等共11处土石方工程,挖填方面积共:20612.80m2 、其中挖方243685.50m3、填方6390.30m3;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宁德山水测绘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国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注册建造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应附上延续注册记录,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提供受理部门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项目经理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规定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不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光盘等资料)每份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内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5.2根据闽检会[2004]10号、宁检会[2010]3号、宁建招[2013]11号等文件精神,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人和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重新对原有通过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规定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
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叁万捌仟 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3月15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等原件到场核验并签字报到;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的,投标人应单独一份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寿宁县茗溪小学 ;
地 址:寿宁县鳌阳镇茗溪尾村;
电 话: 范先生 ;
联系人: 180*****001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西侧鑫弘花园A幢703、704 ,邮编: 352100 ;
电 话:****-*******
联系人: 小应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开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8744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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