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道路及管网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道路及管网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煤化资源部】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工业场地道路及管网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1602-CDTLWG-013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资本金及项目融资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的工业场地道路及管网一期工程(详细范围如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方为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联美集团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中小煤矿开采区及黑岱沟露天矿田;西部为6号煤层575m埋深线。井田东西长4.3~10.8km,南北宽4.3~7.7km,面积51.1490km2。
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740.12Mt,矿井生产能力10.0Mt/a,服务年限为52.9a,考虑到井田西北部边界外区域暂无归属,此区域周边仅濒临龙王沟一座矿井,与其他矿井无矿权争议问题,后期划入本矿区范围可能性较大,初步估计此区域服务年限不小于18年,因此,加上此区域服务年限,本矿井总服务年限不小于70年。
2 招标范围
2.1承包范围
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工业场地道路及管网一期工程,共包括以下单位工程,其中有:工业场地道路(矿井部分),工业场地道路(选煤厂部分),综合管沟、电缆沟、路灯基础工程,综合管网、动照网、路灯安装。
2.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龙王沟煤矿。
2.3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基础上,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50375-2006》评定为优良等级,本标段工程要求执行《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地面工程建筑质量创优工艺导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煤炭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评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标志规范》、《工业场地道路及管网一期工程临时施工用地范围》及《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施工总平面布置说明》。
2.4 工程建设目标: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工程合格率100% 。满足省优工程或煤炭行业优质工程标准,达到鲁班奖申报标准。
2.5 主要工程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5.1工业场地道路工程
本工程范围包括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工业场地道路路基、结构层、路面、排水沟、路缘石、车场弯道及广场、车间引道、铺砌场地、硬化场地、人行道、虚填路基处理。
图纸中护坡挡墙及选煤厂厂外道路6000㎡,防撞墩130座(14m宽至12m宽此段),均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不包含。
2.5.2综合管沟、电缆沟、路灯基础工程
本工程包括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综合管沟、电缆沟的土方开挖;管沟施工(含预埋件);检查井、阀门井、人孔的施工;路灯基础(含预埋地脚螺栓、穿线管、接地极)的施工;路灯电源线的穿管预埋等。
主斜井驱动机房及其配电室室外场地内存在电缆沟140米(含电缆),水暖综合沟150米(含管道),污水压力外排水管60米,消防给水管43米,此部分内容因矿井需求,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不包含。
2.5.3综合管网、动照网、路灯安装工程
本工程包括:管道、管沟中支架及支座的安装;管网支架的施工;各阀门及附件的安装;动力电缆、照明电缆、通讯电缆、光缆及附件的敷设安装;路灯的安装等。
主斜井驱动机房及其配电室室外场地内存在电缆沟140米(含电缆),水暖综合沟150(含管道)米,污水压力外排水管60米,消防给水管43米,此部分内容因矿井需求,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不包含。
本工程内设备材料除甲供材料表中的内容外,其他均为投标人负责提供。
3 承包方式:
承包形式为施工总承包,合同形式为总价合同。
4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4.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4.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中标人最迟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拟投入负责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应出具不少于2项相同或相似工程近五年的施工业绩(注:证明材料须以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外施工单位的,按照《内建工[2007]261号》的规定提交有效的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如中标,应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各投标人均须满足上述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未同时满足上述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者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都可报名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5 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62)。
报名时间:2016年02月19日至2016年02月29日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2月19日至2016年02月29日
标书费价格:2016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汇款单位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楼支行
标书发售服务电话:********89请按3#后选择2#(煤化资源部标书发售人员:张经理)。注:因标书发售人员业务较繁忙,如遇占线或无法接听,请耐心等待。
6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0日10时00分。
6.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
6.3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方式调整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的电子开标方式,原则上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如有投标人未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按照本公告第8条《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进行处理。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7.2开标过程中原则上不对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
7.3电子开标后,如有投标人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投标人对自身电子开标价格存在异议等情况,由电子开标人员对投标人的纸质正本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并将投标报价即时记录在电子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
7.4每个标段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含正常电子开标的、未提交/解密失败/异议处理的)完全记录好后,由电子开标人员打印电子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开标人员进行签字。
7.5每个标段均执行上述流程。
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系统公告。
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理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8 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
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招标评标办法进行调整,特此通知。
具体方法如下:
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大唐集团集采平台上传文件(填写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报价)作为评标因素,采用只扣分、不加分的方法,上传文件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进行排序。
采用“性能价格比优选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再除以评标价格,按性价比高低进行排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标段,不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在价格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被排序在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之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名称: |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振午 | 孙茜 |
电话: | ||
邮箱: | sunqian@cweme.com | |
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 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一号楼(银河财智中心)A1010室 |
邮政编码: | 010300 | 1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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