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监控增设升级及350兆通讯基站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监控增设升级及350兆通讯基站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监控增设升级及350兆通讯基站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渭南市朝阳大街中银大厦11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渭南市-2023-*****

项目名称:监控增设升级及350兆通讯基站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3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监控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901,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监控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90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合同包2(基站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基站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监控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2(基站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6、《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监控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4.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须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4.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合同包2(基站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5.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须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5.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5.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渭南市朝阳大街中银大厦1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

开标地点:开标室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息符合后方可领取。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供应商可只投一个标段也可投两个标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乐天大街西段

联系方式:181*****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渭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银大厦

联系方式:091*****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健、王雷

电话:091*****081

渭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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