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拟采购公务用车项目。为公平、公正做好拟采购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确定工作,须进行参数价格论证,现诚邀实力强、信誉好,服务优良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内容
1.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 说明 |
7座新能源商务车 | 上汽大通MIFA5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精英版 |
新能源皮卡车 | 雷达皮卡RD6纯电动皮卡车,领航版 |
3.采购方式:询价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业户,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保证书);
3.供应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1)具有在广东省智慧云平台上架资质;
(2)具有汽车销售及维修资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均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业户)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三、报名截至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日,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将被拒绝。
四、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
2、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藤山一路1号
3、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 0756-*******
4、文件提交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藤山一路1号(红旗医院)行政楼二楼设备科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
2023年11月29日
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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