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群众意见整改方案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群众意见整改方案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群众意见整改方案
日期:2023-11-29 14:17来源: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市环保信息中心阅读量: 打印
类别 群众意见 整改措施 整改类别 完成时限 责任人 联系方式 整改成效
共性意见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会议文件还是偏多,“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时有发生。 1.精简发文,严格公文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可以通过非正式文件传达贯彻的不发文,内容相近、体例相似的尽量合并发文。发文时严格控制文件发送范围;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023年12月 汪晓鸣 0717-******* 1.严格加强文件质量审核把关,坚决对文稿质量较差的予以退回,3月份以来已退回各类发文20多次。严格控制发文范围,不再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向县市区党委政府发文。截至10月底,我局纳入统计口径范围内的发文14个,较2022年减少1个。

   2.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减少线下会议召开次数;严格控制领导发言时间,一般不突破半小时;坚持问题导向,不随意扩大参会范围,做到开短会、开小会。截至10月底,我局召开统计口径内的会议7个,较2022年同期减少4个。

2.精简会议,切实减少会议数量,坚持年初对全年大型会议预安排,能以电话、传真、函件、网络形式完成工作任务的,尽量不召开会议。切实减少会议时间,市局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领导做主题讲话,控制讲话稿字数。切实减少会议规模,能以开小会、开短会、开视频会解决问题的,尽量不开大会。加强会议统筹整合,多个小会尽量合并召开。
真正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心声和困惑,多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1.巩固深化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成果,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推动整改落实,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立行立改 2023年12月 叶琴 0717-*******

   1.突出为民服务,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先后34次赴基层一线调查研究,采取座谈会、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领办民生实事9件,已完成5件。各科室单位紧跟推进,党员干部下基层进社区开展调研和服务近200人次。

   2.持续推进共同缔造,市生态环境局与联系社区共建“凝心生态文化广场”项目,广受人民群众期待;局属各党支部持续开展“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先后领办民生实事4件,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党支部帮扶企业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工作得到企业的高度认可。

   3.组织排污许可现场勘查时同步开展技术帮扶,提醒督促持证排污单位按规定时间、规定频次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的填报提交等工作。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指导、帮扶相关排污单位强化对排污许可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提高企业按证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推行“送证上门”服务,在审批流程结束后,组织排污许可一线监管、执法工作人员送证上门,同步向企业宣贯持证排污、证后监管有关注意事项,充分体现监管的“温度”和“力度”。2023年来,累计开展排污许可证“送证上门”服务290余次。

   4.制定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接访下访和重点信访件包案工作方案,通过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领导接访工作安排,每月确定一天信访接待日,由局党组成员到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生态环境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化解,明确包案领导、领衔科室和属地分局,局领导定期开展走访,督促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反映问题整改到位。

2.深入推进共同缔造和筑堡强基,深化落实单位包联社区、党员干部包小区包联机制,精准发挥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作用,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3.组织排污许可现场勘查时同步开展技术帮扶,并落实排污许可“送证上门”服务;
4.组织开展领导接访下访和领导包案工作,化解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
提高办事效率。 1.加快公文流转,提高公文分办效率,明确公文办理时限,确保当日公文不过夜。对于急件要件,送签时一并通知相关科室提前办理。对有期限办结的文件,实施办结前提醒制度;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023年12月 汪晓鸣 0717-******* 1.加强公文流转质效。严格落实“文不隔夜,事不隔天”要求,建立文件办理跟踪督办、问责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公文办理时限提醒,每周统计按时办理情况。局办公室、机关纪委建立工作提醒和约谈机制,对不按规定收文、办文的情况进行提醒。截至目前,我局未出现超时办文被市委办、市政府办通报的情况。

   2.积极研究探索“稳增长优服务”创新服务举措,深入推进建设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审批的“多评集成”、“打捆环评”等小切口改革试点,助力市场主体降本增效。同时,依托宜昌“城市大脑”,开发建设“宜昌市环境总量调剂与排污权交易管理数字化系统”,进一步优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理流程。以往,企业完成一次排污权交易要经过纸质申请、人工传送等流程,通常需要耗费数周时间。现在通过使用交易管理系统,只需在线注册申请、网上传递资料数据,实现了市县两级总量调剂和排污权交易的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企业办事“零跑腿”。我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连续3年获评宜昌市政务服务“红旗窗口”荣誉。

   3.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规范网上信访平台和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程序,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今年以来,我局受理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件均按期办理并回复,无超期和未办结情况,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100%。

2.持续推进“放管服”小切口改革,提升环评审查审批服务效率;
3.规范信访办理程序,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100%。
个性 针对企业存在问题,要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分析情况,推动整改而不是简单处罚。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企业普法宣传引导,结合日常执法对发现企业环境问题指导督促整改,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对发现轻微环境问题依法适用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激励企业自觉守法。 长期坚持 2023年12月 杨洋 166*****106 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一系列“送法入企”活动。注重集中培训,组织全市283家环境监管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为期两天的千人培训,现场发放《企业环境管理应知手册》1000余份,帮助企业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并与200余家企业现场签订守法承诺书。以2023年湖北省企业生态环境守法普法培训为契机,组织全市300多家企业参加线上集中培训,向企业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创新推出包含服务式执法、提醒式执法、差异式执法的“三式”执法,实施“一企一策”服务式执法,结合日常执法监管梳理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上门指导帮扶企业178家次。

   3.开展首错不罚“提醒式”执法,2023年对39件轻微违法案件依法不予处罚,免罚金额602.2028万元,通过批评教育、约谈、守法承诺等方式引导企业自觉尊法守法。

   4.出台宜昌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动态调整,确定并公示正面清单企业118家,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多以在线提醒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全面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建设,对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2023年移出正面清单企业1家,查办并公布环境执法典型案例7批28个,被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采用5个,充分发挥执法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实现行政执法效果最大化。

工业园区污染未充分监测。 1.以枝江姚家港化工园为重点,认真做好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VOCs组分自动监测工作。 立行立改 2023年12月 罗立华 0717-*******

   1.以枝江姚家港化工园为重点,已完成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VOCs组分自动监测工作。

   2.已完成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宜昌市13家工业园区及8家化工园区均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率100%。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做到应收尽收达标排放。

   3.已完成2个工业园站建设,数据与湖北省中心站实时联网。

   4.2023年行驶里程*****公里,共发现VOC高值事件115起;在当阳市、伍家岗区、猇亭区、长阳县多次开展激光雷达定点观测,协助分局查找污染源,以上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反馈。

2.加强工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在重点工业园区加强工业园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枝江姚家港工业园和宜都枝城工业园各建设工业源自动监测站1个,配备环境空气6参数和VOCs等监测能力。
4.在其他工业园定期开展VOCs、激光雷达和6参数走航监测,对于多次发现问题的环境质量敏感点定期开展激光雷达水平定点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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