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镇曹坝村村集体树木砍伐销售招标公告
泾河镇曹坝村村集体树木砍伐销售招标公告
受宝应县泾河镇曹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决定对宝应县泾河镇曹坝村股份村集体集体林木资产进行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林木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树木拍卖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所有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部门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 ,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二、项目介绍:曹坝村村集体树木,品种均为意杨树,约22棵,具体四址为:东至水泵厂,西至二支排河,南至面粉厂桥头,北至曹坝桥头。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方式确定受让方,底价*****元,竞价幅度为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数。报名时交纳报名保证金1万元,履约保证金1万元在成交后由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砍伐后受让方对河道及路面树枝清理干净经村验收合格后退还。具体出售树木以村标记为准。采伐许可证出让方已经办理,其他费用由成交方承担。缴款方式:成交人一次性缴清树木款后签定合同。树木采伐时限为签订交易合同起30个有效工作日砍伐完。凡报名者必须前往实地勘察了解详情后方可报名,如发现有作弊行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51*****112。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2023年12月5日上午11:00 前(双休不接受报名)在泾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报名(镇农业农村局)。报名时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原件、本人银行卡原件,村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交纳报名材料费200元,交纳保证金1万元。报名费及保证金直接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泾河镇曹坝村树木竞标),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3、交易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6日上午10:30在泾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指定场所交易,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农商行存折复印件(报名者姓名必须与银行缴款凭证姓名一致)报名费、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 4、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征集到一家以上方可开标。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待履约结束、出让方验收后予以退还,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5、如非转让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自愿承担成交价款20%的违约金。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 2、交易开始后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参加竞价,按公告相关规定处理。 3、竞价者成交后,所交保证金扣除鉴证费后的余款转为合同款,未成交者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4、成交人必须在村指定时间内将合同余款交到村指定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项目重新组织交易。 5、鉴证费由成交人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款总额的0.5%。 6、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价值、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宝应泾河镇曹坝村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by.jsnc.gov.cn/)发布。 9、报名材料费、保证金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321*****210100*****578。开户行:宝应农业银行;账号:101*****040******。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钟楼支行;账号:932*****002*******。 报名联系人: 董 雪 联系电话:198*****690 泾河镇曹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11月29日 |
标签: 集体树木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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