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密集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北湖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密集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湖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密集架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图书档案设备/其他图书档案设备,货物/设备/图书档案设备/图书档案保护设备

采购单位 北湖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15: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4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莹、周畅
项目联系电话 0731-********
采购单位 北湖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永春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丽娟 0735-*******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07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莹、周畅

项目概况

北湖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密集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XM2023-Z*****

项目名称:北湖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密集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新设有一个综合档案室,承担法院各类新增案卷档案的归档案保管。库房面积180平方,预计存放档案三类15万卷。计划2023年12月底完成库房基础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或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二)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永春路28号        

联系方式:杨丽娟 0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731-********            

联系方式:朱莹、周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莹、周畅

电 话:  0731-********

 

标签: 档案库房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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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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