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轮胎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轮胎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轮胎集中采购项目
二:供货范围:广州港下属企业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的轮胎。
三、项目内容: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轮胎实行集中采购,比质比价工作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负责组织与实施。本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将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廉洁合同,并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或订货协议,与采购单位分别结算。
四、项目编号:ZB-2024-轮胎-01
五、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无
六、报价方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比质比价采购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4.报价人应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的合格供应商。
5.报价单位必须是所投轮胎品牌生产厂家或获得所投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的代理商,并具备将轮胎配送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的能力。
6.报价单位所投轮胎必须为为以下要求:报价单位所报套装轮胎必须为前进、朝阳、双钱、天力、万力、佳通;钢丝胎品牌必须为前进、朝阳、天力、三角、双钱、万力、佳通;实芯胎品牌必须为前进、朝阳、天力、森光、双钱、IST、朗琴;集装箱装卸用龙门吊、正面吊、重箱叉车、空箱叉车轮胎所投轮胎必须为前进、双钱、天力、朝阳、中威。
七、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价,各报价单位须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进行报价。
备注:1.本采购公告不视为邀约;
2.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情况遴选合格要求的报价人后发出比质比价文件。
采购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标签: 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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