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住院病员意外保险公司重新招标公告
选择住院病员意外保险公司重新招标公告
我院选择住院病员意外保险公司比选项目因流标,现进行重新公开比选。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公司参与比选。
一、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人身保险的必备条件;
(三)具有较强的公司实力和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能力,在我市开展人身保险业务10年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偿付能力和完善的服务网络;
(五)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
二、服务要求
(一)在我市开展人身保险业务10年以上,专业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公司优先;
(二)2015年偿付能力较高,入选2015年世界五百强企业,投标单位中排名最前的优先考虑;
(三)服务网点多,具有医疗、护理专业或管理等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与投保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四)开展的住院病员意外保险保障要求人均保额5万元,人均保费50元,由住院病人自愿交费,保障病人在住院期间因意外伤害或麻醉意外引起的身故、伤残。投保单位应承诺:
1.提供相关保险宣传、技术支持;
2.配备业务开展所必须的设备和材料;
3.实现现场收费,现场打印保单;
4.接到出险报案后,应积极沟通,并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赔方案指导服务;
5.提供必要的业务操作、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指导。
三、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复印件需盖公章)
(一)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公司简介,重点介绍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年限、服务网络、偿付能力及专业人员名单、毕业证复印件和2015年医保缴纳证明(须医保中心盖章)。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0日-2016年3月10日。
报名地点:医务部 联系人:林虹(电话:*******)
四、现场演示
参加比选的单位需进行现场演示实时出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每位比选单位演示时间:≤20分钟
2.演示内容要求:现场演示实时出单以及医院关心的其他问题现场提问。
3.参加比选的单位需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备。
五、比选方法
(一)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公告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比选公告要求的规范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医院组织相关部门、临床科室根据参选单位的演示现场,同时结合偿付能力等进行综合比选,以投票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六、中标公司签订协议书。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务部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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