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核规划局关于东方市中心片区东方大道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工作必要性专题报告的公示
东方市自然资源核规划局关于东方市中心片区东方大道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工作必要性专题报告的公示
东方市自然资源核规划局
关于东方市中心片区东方大道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调整论证工作必要性专题报告的公示
东方市中心片区东方大道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范围为东方大道以南 、二环南路以东 、园林中路以北 、规划路 (临西线铁路 )以西,论证面积为*******.59㎡(约2085.75亩)。该区域位于我市中心片区核心地段,目前存在部分重点地段的控规指标与我市城市发展定位不匹配,现状建设与发证情况不符,部分权属用地的证载用途与现行控规相矛盾,造成企业个人难以实施建设等情况。为顺应我市城市建设步伐和政策变化,未来建设朝精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统筹考虑中心片区空间布局与周边片区达到整体协调,我局拟启动东方市中心片区东方大道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我局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完成《东方市中心片区东方大道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工作必要性专题报告》,通过对重点地块指标调整以及在充分尊重现有权属事实基础上对局部地块做相应的修正,合理制定地块开发指标体系,匹配城市新使命新要求促进片区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公示时间与公示地点: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6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dfsgtj@126.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时间以邮戳为准);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前。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 杨女士。
附件:《东方市中心片区东方大道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工作必要性专题报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8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