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食堂委托经营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食堂委托经营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食堂委托经营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参照有关规定,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的委托,对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食堂委托经营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HJCG-2023-L123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我校拟对学校食堂实行委托经营。学校现有在校师生约500人。校区食堂面积约400平方米,主要餐厨设备、设施齐全,为全校师生提供服务,属本次招标的委托经营范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四)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
方式:以邮寄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qq.com)
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注:(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其“质疑时效期间”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
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4:30 止
八、投标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九、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14:30开始
十、开标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元)缴纳时备注项目编号及简称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十二、其他要求
1、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十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模块(zfcg.czt.zj.gov.cn)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177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报名联系人:郑彩均联系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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