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检查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内容 |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比选人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服务期限内对每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储运系统、消防系统及公用工程系统进行全覆盖检查;向被检企业、比选人提供书面检查报告,包含隐患描述、风险程度和整改建议等,并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明确结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
服务周期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比选控制价 | 13万以内(比选申请人报价高于比选控制价的,比选人有权否决) |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须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三、报名及领取比选公告
若你公司愿意参加本项目比选,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17:00(北京时间)前,携带公司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12楼)报名,比选文件请自行下载。
四、参选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6日17:00(北京时间)。
参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方式的参选文件。
五、开标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会议室(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12楼)。
六、本比选公告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lqyqzfmhwz_gb/c******/bm_ajj.shtm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 028-********
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
一、项目概况
详见比选概况。
二、合格的参选人
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并满足比选邀请书中关于资格要求之条件。
三、一标一投
每个参选人只提交一份参选文件。若每个参选人提交或参与了多份参选文件,其参选文件将被比选人拒绝。
四、比选费用
参选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参选文件有关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比选人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五、现场调研
本项目可报名后自行至比选人办公地点进行调研。
六、比选文件
(一)参选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的所有规定、格式、条款及其它信息。如果未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信息或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责任由参选人承担,并可能导致参选被拒绝。
(二)不论是否递交参选文件,任何参选人都应对比选文件的内容保密。
七、比选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进一步了解和澄清的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比选须知前附表”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对参选人提出问题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通知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
八、比选文件的修改
(一)比选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不论出于何种原因,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时,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通知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参选人在收到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比选人回函确认。该澄清或修改文本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为使参选人编写参选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比选人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比选截止日期。
九、参选文件的编制
(一)参选文件的语言。
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有关的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二) 参选文件应按第五章“参选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比选函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
(三) 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比选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四)参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鲜章。
(五) 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参选文件一律用 A4 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参选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参选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参选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十、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准备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包括全部编制的以下各文件,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盖章。
·比选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十一、参选文件格式
参选人按照比选文件中提供的比选文件格式编制参选文件。
十二、比选有效期
(一)比选文件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
(二)在特殊情况下,当超过原定的比选有效期时,比选人可要求参选人延长比选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提交,参选人可以拒绝比选人的这种要求。对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参选人来说,既不能要求也不许修改其参选文件。
十三、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不缴纳。
十四、比选答疑会不举行,参选人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联系比选人
十五、比选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一)正本一份。
(二)比选文件的封面或扉页至少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参选人全称,并加盖参选人法人公章。
(三)全套比选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参选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参选人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印章。
十六、比选文件的密封与标识:正本应密封包装,标注: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
十七、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文件的递交按比选邀请书规定时间和地址执行。
(二)投标截止时间按比选邀请书规定的日期和时间执行。
十八、比选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一)参选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参选文件,并书面通知比选人。在比选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参选文件。
(二)参选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识别和递交。
十九、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由比选人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选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量化比较,并确定最终中选人。
二十、保密
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参选文件以及推荐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不应透露给参选人或其他与此过程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参选人试图对比选人评审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将导致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二十一、参选文件的澄清
(一)为有助于对参选文件进行审查和评比,比选人可以要求参选人对其参选文件进行书面澄清。所有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商务部分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二)根据比选文件规定,从开标到授予合同前期间,参选人不得就与比选有关的任何事宜与比选人接触。
一、评审委员会
(一)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组建。
(二)评审委员会将秉承客观、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独立的评判和表决。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参选人不应存在任何关联和利害关系。
二、评审程序
(一)参选文件初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二)详细评审(量化评审)。
(三)确定中选人。
三、比选文件的初审
评审委员会在详细评审之前,将审查每一份参选文件是否:
·已经按比选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授权书是否有效。
四、比选人决定参选人的响应性只根据参选文件本身的内容,如果参选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比选人将予以拒绝,参选人不得通过修正而使其比选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参选
五、无效投标规定
参选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比选人报价高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控制价的;
(二)有多个比选报价的或报价不完整的;
(三)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
(四)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五) 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六)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六、比选文件的详细评审
评审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对通过初审的比选文件的详细评审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 15% | 15分 |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5 | |
2 | 业绩 10% | 10分 | 参选单位提供近五年来安全检查服务等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 | 人员配备情况 30% | 30分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 1、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专家为:省应急厅或市应急局专家库(危险化学品)专业组专家,1人得5分,最多得10分,未配备得0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工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同时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的得3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 3、其他项目组成员中(专业列举:化工类、安全工程、电气自动化专业),每有一人具有三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得0.5分,本项最多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服务方案 40% | 15分 | 方案内容详细、合理可行,并包含有预期目标、实施计划(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编制组人员配置、具体检查方式方法等进行综合比较: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2分,第三名得9分,第四名得6分。 | |
5 | 15分 | 对方案有无合理性、可操作性、先进性、科学性进行综合比较: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2分,第三名得9分,第四名得6分。 | ||
10分 | 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背景情况进行描述,根据其符合性进行综合比较: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6分,第四名得4分。 | |||
6 | 比选申请文件规范性5% | 5分 | 比选申请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
七、授予合同
评审委员会按评审得分,选择评分最高的方案申请人为中选人,并授予合同。若最高得分出现同分情况,则对最高得分的方案再次打分。若再次打分得分仍然相同,则宣布本次比选终止。
八、比选人保留对未中标的参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不作解释的权利
九、中选通知书
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截止前,比选人将书面通知中选人中标。
十、签订合作协议
参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作协议书。(附: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 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
受托方(乙方):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监管技术水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检查服务工作,双方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市龙泉驿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出具龙泉驿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检查报告。
第二条 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此次技术服务要求派遣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
2、甲方须按此合同付款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相关技术服务费用,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甲方有权跟踪监督乙方履行外包服务合同项目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乙方应对此次技术服务制定详细可实施的工作方案,经甲方认可后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
5、乙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检查时,每次检查派遣人员中至少包含2名化工生产专家。
6、乙方应对派遣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开展相关现场工作前做好有效的安全防护和职业卫生防护。
7、乙方应积极主动开展此次相关工作业务,派遣的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8、乙方须对向甲方提供的报告负责。
9、乙方应对其选派人员加强管理,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规定的行为。
10、如一方违约,在接到守约方书面限期纠正通知后,仍逾期未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1、甲、乙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当保守对方提供的文件信息和资料,相关单位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
第三条工作范围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市龙泉驿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检查服务,出具龙泉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检查报告。
2、乙方须对约定的17家企业,在合同期限内每家不少于3次定期安全检查,全年共计不少于51次。对17家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储运系统、消防系统及公用工程系统进行全覆盖检查。每次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被检企业、甲方提交书面检查报告,报告包含隐患描述、风险程度和整改建议等内容,并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明确结论。
3、乙方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每次检查向企业、甲方提交书面检查报告时,同步提交前次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总报告。
4、乙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口头报告甲方,并于48小时内书面报告甲方。
5、服务期届满时,乙方须向甲方、企业提交工作总结。
第四条费用与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工作总费用为¥ 元(大写: 整 )。
2、甲方应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将技术服务费向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计¥ 元(大写: 整 )。
3、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以 转账 方式支付乙方。
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规足额发票,否则甲方付款时间顺延。
第五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派遣的工作人员怠于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限期纠正通知书,乙方逾期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即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名):授权代理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17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
1、立邦涂料(成都)有限公司
2、明日制药有限公司
3、龙泰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4、成都永龙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5、成都安通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6、成都蜀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四川销售有限公司中心油库
8、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成都液化气储配库
9、成都西部呈祥化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0、成都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11、成都国光电气有限公司
12、成都泰宇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13、成都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4、成都中天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15、成都威腾树脂化工有限公司
16、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
17、成都汉尊能源有限公司
参选文件
参选人:(盖章单位)
年月日
一、比选函致: (比选人)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 比选文件后,我们愿意按该项目比选文件的要求履行,并作为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2.如果比选人接受我们的参选,我们将保证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承担比选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3.我们同意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参选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参选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选。
4.在合作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参选文件连同比选人的中选通知书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们理解比选人不一定接受到任何参选人的投标,同时也理解比选人不负担参选人的任何费用。
6.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及补充的文件(如果有)和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7.我方所提交的参选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对报价的影响;我方承诺中选后比选报价作为合同价不再调整。
参选人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参选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参选人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参选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面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 (姓名)系 (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参选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 选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派本项目技术人员简历表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格式自拟,不限字数)
五、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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