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社会化平台系统升级项目采购公告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社会化平台系统升级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合肥市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相关文件精神,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社会化平台系统升级项目采购,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社会化平台系统升级

2.项目地点:庐江县

3.项目单位: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项目概况:庐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公安部文件要求对车管所网络改造,无缝接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社会化平台。

5.资金来源:财政

6.项目预算:13万

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8.项目类别:采购货物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4.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5.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获取。

3.1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4日

3.2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庐江公安局二楼警务保障科。

监督机构: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四、投标文件

4.1投标单位须送达投标文件

(1)纸质投标文件1份,密封提交(密封后在封套上加盖公章)。

(2)潜在供应商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3)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即可。4.2最终报价数值必须打印盖章,不得手写、不得涂改,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人民币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3投标单位必须在送达投标文件之前与招标方联系人对接,前往施工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联系人:孙主任136*****777

4.4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4日下午14时30分

递交地点: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

联系人:洪主任138*****343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庐巢路

邮编:******

附件:1.交通应用平台社会化系统采购需求.docx

2.总报价表.doc

3.分报价表.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管理 系统升级 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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