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兴和园、梅园一市政设施灾后修复工程

邢台市南和区兴和园、梅园一市政设施灾后修复工程

邢台市南和区兴和园、梅园一市政设施灾后修复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兴和园、梅园一市政设施灾后修复工程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概算字【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受损设施主要包括兴和园南侧及西侧停车场铺装面积1100㎡,驳岸330m,亲水木平台312㎡,木栈道436㎡,管理用房一座,更换及修复桥共计6座,下陷路面铺装250㎡,监控系统需要修复;梅园园路铺装面积482㎡,广场铺装面积500㎡,砼路面37.5㎡,沥青路面375㎡。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30 00:00至2023-12-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杨天豪

联系人: 闫鑫
电话:

0319-*******

电话: 031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标签: 修复工程 市政设施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