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兴和园、梅园一市政设施灾后修复工程
邢台市南和区兴和园、梅园一市政设施灾后修复工程
邢台市南和区兴和园、梅园一市政设施灾后修复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兴和园、梅园一市政设施灾后修复工程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概算字【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受损设施主要包括兴和园南侧及西侧停车场铺装面积1100㎡,驳岸330m,亲水木平台312㎡,木栈道436㎡,管理用房一座,更换及修复桥共计6座,下陷路面铺装250㎡,监控系统需要修复;梅园园路铺装面积482㎡,广场铺装面积500㎡,砼路面37.5㎡,沥青路面37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30 00:00至2023-12-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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