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产业规划》《消防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卫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产业规划》《消防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产业规划》《消防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 16:4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 16: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 ||
预算金额 | ¥5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035 | ||
采购单位 |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工业园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佳华159*****54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苗 132*****035 |
项目概况
中卫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产业规划》《消防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D(ZC)-2023-36号
项目名称:中卫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产业规划》《消防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中卫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产业规划》《消防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 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3)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系统为准,投标单位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最终认定以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6)投标人信用承诺书。(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须在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采购文件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需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送至代理公司或发送扫描件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中卫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李佳华159*****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联系方式:郭苗 132*****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苗
电 话: 13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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