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4年-2026年普洱市融媒体中心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4年-2026年普洱市融媒体中心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4年-2026年普洱市融媒体中心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eyccg*******)已由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2.项目概况2.1项目内容:2.1.1新媒体矩阵宣传2.1.1.1景迈山APP客户端宣传。根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年度宣传重点,分类、分栏以图文或小视频方式进行刊发。全年刊发普洱烟草资讯宣传报道不少于100篇、新闻图片不少于60幅。2.1.1.2新媒体创意短视频。根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年度宣传重点,策划拍摄制作各类创意性情景纪实类短视频(2分钟以内),并在普洱融媒视频号、抖音号推送,全年共计制作播出不少于12个,每月制作播出不少于1个。2.1.1.3汇报篇视频。根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需求,派出精干技术人员全力协助策划拍摄制作3-5分钟汇报篇视频,全年不少于5个。2.1.2广播宣传2.1.2.1根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工作需求,普洱市融媒体中心配合录制1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或展示普洱烟草形象的宣传音频。在FM93.1综合广播播出,时长15秒/条,每天播出6次。全年共计播出2160次。2.1.3电视宣传2.1.3.1栏目宣传。由普洱广播电视台《普洱经济资讯》栏目安排摄制组对栏目宣传进行策划,以主持人为第一视角,采用现代时尚、轻松活泼的表现形式,拍摄走进“普洱烟草”专栏节目,宣传普洱烟草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内容,在《普洱经济资讯》栏目中播出,并同步推送至微信公众号“普洱融媒”推广。全年共计制作播出2期,每期时长5分钟。2.1.3.2宣传报道(央媒宣传)。根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全年工作重点,紧扣推动烟叶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题材,由普洱市融媒体中心派出资深采访团队,以系列报道、人物侧记、新媒体图文、短视频、现场采访等方式在《普洱新闻》及中心各平台推送,并同步向央级媒体平台推送。对普洱市烟草公司通讯员拟投央媒的稿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全年向人民网、新华网等央级媒体成功推送普洱市公司通讯员稿件不少于30篇(统计数量以被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和东方烟草报转载为准)。2.1.4活动策划组织2.1.4.1围绕关键生产技术推广、助力烟农多元增收、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组织策划开展手机直播宣传。活动当天开展手机视频直播,活动当天的短视频、图文宣传、新闻报道推送普洱市各平台刊发,同步向央级媒体平台推送。2.1.5协助做好宣传队伍建设2.1.5.1充分发挥融媒体中心宣传技术优势,根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工作需要,协助开展宣传队伍培训,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期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闻采写、摄影、短视频制作、舆情处置等。2.1.6报纸宣传2.1.6.1全方位、立体化开展普洱烟草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推广、烟农培训、推进乡村振兴、助农多元增收、“两烟”市场维护、抓党建促发展等方面宣传,并根据工作需要派记者现场报道或采写服务,宣传过程中拍摄的图片、视频资料无偿提供普洱市烟草公司使用,并同步向央级媒体平台推送。报纸宣传全年不少于10个整版。其中4个整版为深度报道版,每季度派记者采写1次。相关资讯在“景迈山”新闻客户端等融媒体平台同步报道,每月不少于4篇。2.1.7其他2.1.7.1根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工作需要,安排记者协助做好普洱市烟草公司承办或协办会议、省局领导来普洱调研等宣传报道工作。2.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2024年-2026年),合同一签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评价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服务期限内,如遇法律法规修改或采购人所属行业政策调整不能再使用“一招三年”采购模式,以及因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等变动较大或采购人另有需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服务质量要求2.4.1供应商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采购人联络员对接本项目宣传服务事宜,如若更换联络员必须提前告知采购人沟通,双方同意方可实行。2.4.2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相关宣传服务时,应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损害采购人利益,不得对采购人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2.4.3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相关素材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项目外,也不得提供给第三方或向第三方获利。2.4.4按照项目内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宣传服务工作。2.5项目预算:26.00万元/年,三年(2024年-2026年)费用预算78.00万元。2.6含税最高限价:25.00万元/年,最高限价包括但不限于采写、编排、策划、拍摄、录制视频、培训、税费、人工费、平台费、宣传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3.4供应商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3.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3.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3.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由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后递交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8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无效;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无效。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普洱市融媒体中心是普洱市委批准在纸媒、广播、电视、网络等客户端履行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做好新闻宣传、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市级融媒体传播服务体系、建设融媒体矩阵、推动数字化、移动化传播的唯一宣传平台。根据云烟办〔2020〕121号第二十六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批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5.邀请供应商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单位名称:普洱市融媒体中心;单位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12号。6.公示发布的时间和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内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7.联系方式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85号联系人:潘工、刘工

标签: 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