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青藏高原地质博物馆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公开遴选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告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青藏高原地质博物馆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公开遴选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告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青藏高原地质博物馆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公开遴选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告


为了依法依规、高效推进青藏高原地质博物馆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各项招标工作,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拟公开择优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接受行业监管。未报送信息的,一律不得从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因此,本次遴选范围为在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招标代理公司。

二、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记录);

(五)已按照要求在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报送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截图);

(六)不接受联合体。

三、遴选规则

评分采用综合因素评分法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分值设置如下所示:

1.企业实力(总50分)

1.1 企业基本情况(10分)

(1)登记情况(5分):在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登记且信息真实完整的,得5分。需提供完整、清晰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2)依法为企业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社保账户),得5分;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2 企业人员及业绩(40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配备(5分)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在5人及以上,技术人员包括采购专职人员或招标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造价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人员全部满足的得5分。

注:以上专职人员需附人员分工说明、相关专业人员的证书复印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的人员社保缴纳复印件;未附或附件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2)本项目负责人从业经验分三个等级(5分)

①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含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服务项目)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至少具有一个不小于500万元(含本数)的建设工程项目(含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服务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含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服务项目)工作1~4年的,得1~4分;

③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含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服务项目)不足1年的,不得分。

需提供招采项目负责人履历表以及近年来负责招采的项目清单(格式自拟,按年限排序,每年1~2个即可)。

(3)企业招标代理业绩分三个等级(30分)

业绩评分标准:2020年1月1日以来代理建设工程项目(含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服务项目)业绩500万元(含本数)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每有1个得0.5分;1000万元(含本数)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每有1个得1.0分;5000万元(含本数)以上*****万元以下的,每有1个得1.5分;*****万元(含本数)以上******万元以下的,每有1个得2分;*****万元(含本数)以上******万元以下的,每有1个得3分;******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每有1个得4分。

需提供业绩清单(格式自拟),清单中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主管单位、代理金额和代理时间等要素。

2.企业管理情况(总20分)

2.1 管理制度分三个等级(10分)

企业管理制度需包括:采购代理委托管理制度、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制度、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评审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质疑答复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①管理制度包括以上八个方面且合理的,得10分;

②管理制度包括以上八个方面且比较合理的,得6~8分;

③管理制度体系不全,缺两项及以下的,得5分;缺三项及以上的,不得分。

2.2服务质量、进度控制方法及承诺(10分)

代理机构应从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1)采购组织程序、(2)人员组织配备、(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含应对不良专家措施)、(4)服务缺陷补救措施。分三个等级:评审小组对以上论述进行横向对比,论述完整、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的为优秀,得10分,论述完整、条理较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为中等,得5~9分,论述不完整、条理混乱、可操作性不强的为差,得0~4分。

3.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12分)

此项为扣分项,依据为在西藏政府采购网和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查询结果,在评审前形成处罚结果查询清单,评审时提交评审小组。

3.1 失信情况:发现近3年内存在因政府采购领域以外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信用中国列入信用名单情形的,扣1分。

3.2 处理处罚:①近3年(从2020年1月1日起算)存在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被自治区财政厅(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令整改情形的,每有一项扣1分;②近3年(从2020年1月1日起算)存在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自治区财政厅(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的,每有一项扣3分。本项最多扣12分。

4.招标方案及其注意事项(30分)

针对青藏高原地质博物馆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各个标段的工作内容,编制招标方案并就招投标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类问题提出处置措施。

四、报名程序

(一)时限: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北京时间9:30-13:00,15:30-18:00)。

(二)方式:发送资料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至电子邮件enuobaby@163.com。

(三)发送资料内容:

满足代理机构资格要求的六项要素证明材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提交响应文件

(一)时间:2023年12月4日上午10点;

(二)地点: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二楼第六会议室;

(三)形式:

1.响应文件对应遴选规则可自拟格式,但需制作评分索引和目录,做到评分索引页码对应准确、目录清晰完整。

2.响应文件应用A4 纸打印,装订成册,胶装,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处签字并盖公章。

3.需提交纸质版2套(正本一套,副本一套)及电子版一套(光盘或U盘);所有资料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六、公示

遴选结果将在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zrzyt.xizang.gov.cn/dt/gsgg/)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务权益处书面提出,联系电话:0891-*******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891-*******,手机:180*****815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3年1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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