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茶叶产业建设等无性系良种茶苗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度茶叶产业建设等无性系良种茶苗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度鹤峰县茶叶产业建设等项目无性系良种茶苗二次 询 价 公 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茶叶局的委托,就茶苗进行二次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6―017号
二、项目名称:2015年度鹤峰县茶叶产业建设等项目无性系良种茶苗
三、项目内容:
1、数量、品种及规格:采购茶苗1200万株,其中:福鼎大白400万株,鄂茶1号800万株,茶苗规格均为一年生无性系良种茶苗,苗高≥20cm。
2、招标范围:茶苗的供应、运输及卸载。
3、送货地点:按采购方的调苗计划,送货至通公路项目村。
4、付款方式:茶苗调运结束后,对验收合格的茶苗先付款90%,其余在2016年5月前付清。
5、单价最高限价:鄂茶1号、福鼎大白两个品种单价最高限价均为0.20元/株,单价报价超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6、项目预算:240万元,超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有茶苗生产基地,基地茶苗品种、数量、质量能满足招标要求,且能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农业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含茶树)和经营许可证(含茶树)副本原件;
6.当地专业主管部门和育苗基地所在乡(镇)政府出具的茶苗基地证明原件。
(三)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有类似业绩;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茶苗生产基地证明原件备查。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6年2月24日下午17:30前。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报名领取询价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至9: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按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卸载费、技术指导、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报价文件要求:一份,具体要求见附件.
十二、投标保证金:
(一)肆万捌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16年2月24日17:00时前采用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财政局财政账户。
户名:鹤峰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建行鹤峰支行
(二)投标人都必须在2016年2月24日17:00时之前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凭银行进账单开具保证金收据。凡不按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十三、合同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缴纳中标金额10%的合同保证金,按时保质保量供齐全部茶苗后予以退还。
十四、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茶叶局: 冉先生 189*****296
交易中心: 张女士 0718—*******
附件:1、响应文件组成
2、采购要求
3、报价表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Ο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标签: 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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