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选聘保亭县中医院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申办、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重新选聘保亭县中医院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申办、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重新选聘保亭县中医院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申办、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单位的公告

因保亭县中医院即将建成,我委挂网选聘排污许可证申办、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单位,因报名单位不足3家,现重新公开选聘保亭县中医院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申办、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单位,最终结果综合资质、业绩、信誉、报价和服务等方面确定,如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选聘。

一、需求

保亭县中医院建设内容:项目投资*****.89万元,其中工程费*****.90万元,医院位于保城镇南环中路,总床位为300张,包括A区行政楼、A区中医门诊楼、B区门诊综楼、B区住院楼、C区康疗中心、氧气站、岗亭、钢结构连廊、地下室、室外工程、装饰工程等,总用地面积为*****.14㎡,总建筑面积为*****.99㎡,计容总建筑面积为*****.38㎡,容积率为1.39,建筑密度为29.9%,建筑高度为45.2m,绿地率为40.2%,建筑基底面积为6987.03㎡,机动车停车位16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28辆。

本次公告选聘项目排污许可证申办、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单位,确保完成排污许可证办理和通过环保验收。

二、服务费用

本次服务费用预算*****元(报价不得超过该价格,超过无效),该费用为完成项目排污许可证申办和环境保护验收产生的所有支出。

三、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重点注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名,应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三)近年类似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四)报价应具体到数字,不得以下浮率或折扣报价;

报价材料应写明工作方案、列明收费明细和收费文件依据;报价函应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成册

(五)提供公司机读档案

(六)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8:00-12:00和14:30-17:30,逾期不予以受理

四、报名地点

保亭县保城镇南环中路县卫健委(三楼)项目办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工,电话:151*****421

附件:项目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项目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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