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某单位2023年度选取药材供应站药品配送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次

呼和浩特某单位2023年度选取药材供应站药品配送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次

呼和浩特某单位2023年度选取药材供应站药品配送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次)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某单位2023年度选取药材供应站药品配送商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 2023-JQSHZK-F1002

三、 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

要求

服务

期限

服务

地点

入围家数

1

1

药品配送商入围

1

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后一年

甲方指定地点

2-5

2

1

耗材配送商入围

1

详见技术要求

2-5

说明:1.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本项目共2包,每包确定2-5家供应商中标,投标(报价)及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需为入围数量的2倍以上。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供应商为内蒙古自治区药品(耗材)采购平台内入围企业。供应商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1、本次采购评审阶段(评审时进行)、复审阶段(评审完成后进行)将对是否有围标、串标行为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的除没收投标保证金、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罚款外,将采取书面警告、通报地方主管单位和纳入军队和地方政府采购黑名单等处罚。

2、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提供变造、伪造或串通他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资质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否则该企业或个人将纳入军队采购网黑名单,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3、投标人不得被部队单位列入黑名单,如有上述情形,招标人有权拒绝相关投标人投标,相关投标人在本项目的中标无效,扣除其投标保障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4、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每日上午 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网上电子邮件或现场获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并提供通过“天眼查”查询的相关材料(下载报告或截图信息);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9.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证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证金的凭证判定);

10.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12.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内蒙古自治区药品(耗材)采购平台内入围企业网站截图;供应商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申领方式

1.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提供扫描件,不得拍照),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供应商自行把握审核所需时间,逾期不予处理)。代理机构邮箱:xhzbnmg2022@163.com。

2.现场获取方式。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电子版材料。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6日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赛罕区金正大厦11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26日09 时 00 分

(二)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赛罕区金正大厦11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样品

不提供

九、现场勘查

不组织

十、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0471-*******

传 真:/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赛罕区金正大厦11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人

项目监督人:李文宽

办公电话:173*****871

采购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呼和浩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品配送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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