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医院新建综合大楼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二期-纯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澄迈县人民医院新建综合大楼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二期-纯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澄迈县人民医院新建综合大楼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二期)-纯水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HNZH2023-009)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澄迈县
一 招标条件
本澄迈县人民医院新建综合大楼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二期)-纯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6.834872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第四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澄迈县人民医院新建综合大楼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二期)-纯水工程,包
括设备工程和管道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澄迈县人民医院新建综合大楼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二期)-纯水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澄迈县人民医院新建综合大楼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二期)-纯水工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 投标人若为
企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若为事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法人登记证书 若为其他组织:提供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
执照/商业登记证明 若为自然人:提供 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文件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
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企业报
表或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季度的企业报表或其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则无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
上均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
企业纳税凭证以及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
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
3.6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
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
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 2020 94 号 换发新证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及
2023 年 6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
准(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 。
3.8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配备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 施工员 1 人 安全员 1 人 资料员 1
人(可兼任) 劳资专管员 1 人 机械员 1 人(可兼任)。(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
以上职称 (2)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
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 (3)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
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电子培训合格证。
(4)资料员(可兼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资
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 (5)劳资专管员:具有中专(含)以上学历或助理
工程师(含)以上资格或单位颁发的任命书。(6)机械员(可兼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 提供相
应证书及 2023 年 6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
保证明为准(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可以使用电子证书)
3.9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 年 1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投标人被海南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 (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
消,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3)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若存在上
述问题,按废标处理。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3.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
3.11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 海南
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 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证明 。
3.12 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响应人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查询时间:报名后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3.13 根据关于印发 海南省组织贫困劳动力积极务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琼脱贫
指 2020 5 号文,所有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若中标本项目,新劳
动力优先考虑贫困劳动力,且贫困劳动力不低于新招录人员数量的 10% 的承诺,承诺函具
体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3.1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分包。
3.16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文件,供应商需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
印件或介绍信(或委托函)原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2 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2
七 其他
项目概况
澄迈县人民医院新建综合大楼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二期)-纯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 21 号金盘花园二期(A 期)2 号楼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HNZH2023-009
1.2 项目名称:澄迈县人民医院新建综合大楼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二期)-纯水工程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2968348.72 元
1.5 最高限价:2968348.72 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1.6 采购需求:
1.6.1 项目建设地址:澄迈县。
1.6.2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澄迈县人民医院新建综合大楼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二期)-纯
水工程,包括设备工程和管道工程。
1.6.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
量清单)。
1.7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 日历天
1.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
负责本项目报名 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含本数)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
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须出具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和 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琼
财 2020 578 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价格评审优惠的扶
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 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
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若为事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
证书 若为其他组织:提供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
记证明 若为自然人:提供 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
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
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企业报
表或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季度的企业报表或其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则无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
上均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
企业纳税凭证以及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
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
3.6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
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
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 2020 94 号 换发新证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及
2023 年 6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
准(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 。
3.8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配备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 施工员 1 人 安全员 1 人 资料员 1
人(可兼任) 劳资专管员 1 人 机械员 1 人(可兼任)。(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
以上职称 (2)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
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 (3)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
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电子培训合格证。
(4)资料员(可兼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资
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 (5)劳资专管员:具有中专(含)以上学历或助理
工程师(含)以上资格或单位颁发的任命书。(6)机械员(可兼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 提供相
应证书及 2023 年 6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
保证明为准(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可以使用电子证书)
3.9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 年 1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投标人被海南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 (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
消,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3)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若存在上
述问题,按废标处理。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3.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
3.11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 海南
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 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证明 。
3.12 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响应人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查询时间:报名后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3.13 根据关于印发 海南省组织贫困劳动力积极务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琼脱贫
指 2020 5 号文,所有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若中标本项目,新劳
动力优先考虑贫困劳动力,且贫困劳动力不低于新招录人员数量的 10% 的承诺,承诺函具
体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3.1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分包。
3.16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 21 号金盘花园二期(A 期)2 号楼四楼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文件,供应商需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介绍信(或委托函)原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售价: 500.00(人民币)。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2
五 开启
时间:2023 年 12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2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 20 号鹏晖新天地裙房 写字楼 A 栋住宅写字楼 9 层            
联系方式:王工 0898-66518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 21 号金盘花园二期(A 期)2 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陈工 0898-68982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898-68982789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 20 号鹏晖新天地裙房 写字楼 A 栋住宅写字
楼 9 层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98-665182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 21 号金盘花园二期(A 期)2 3A03 房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898-6898278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提升工程 大楼 能力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