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医院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仓山区医院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仓山区医院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 2023-11-29 |
本招标项目 仓山区医院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仓发改审批〔2023〕53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仓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仓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十字亭路以北、霞镜新城四区东南侧、台屿河以西;
2.2. 项目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89㎡。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3㎡,为地下2层建筑;上部2栋多层建筑采用装配式钢结构,门诊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44㎡,感染楼楼建筑面积1498.82㎡;门卫建筑面积47.8㎡,氧气汇流中心建筑面积18.6㎡。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仓山区医院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空调通风、消防(各专业消防图纸)、电梯(含装饰)、人防、二次装修、固定家具、智能停车系统、夜景照明、标识系统工程、以及室外广场、绿化、景观、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网(含管道接入接驳设计)、场地土石方、充电桩工程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幕墙、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初设图纸中所涉及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具体详发包人要求。装配式建造需符合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等。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及永久围墙(含因大门、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等)、土石方(包括现状场地苗木砍伐外运、垃圾清理)、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井点降水、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工程、固定家具、服务台、盆及附属柜体、橱柜工程等)、净化工程各专业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用不锈钢药品柜、器械柜、麻醉柜、不锈钢刷手池和污洗池、不锈钢记录台、观片灯及输液轨道等)、实验室工程、给水工程〔给水系统(包括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无障碍工程、排水系统(包括雨水、污水及污水处理站、垃圾站等)、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新风系统、净化空调、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系统、人防暖通系统等)、医疗气体系统、被服回收系统、物流系统、污水系统、电气工程(包括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及IPV电视、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电子时钟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医疗示教及远程会诊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排队叫号系统、病房医护对讲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医护电梯管理系统、建筑设备自动化管理系统、机房建设系统、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无线网络系统、楼宇自控系统、BA控制系统等)、室外总体、绿化景观、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含综合管沟)、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路灯、夜景照明、污水处理站及充电桩工程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幕墙、海绵城市、放射性场所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放射诊疗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等区域内全部施工)、放射科及检验科等相关医技科室需配合院方要求设计施工到位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全专业施工BIM应用及指导等,具体详发包人要求。 ③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④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承包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提供有利的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应的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通讯、排水许可等)的申请相关事宜。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元
其中:设计费*******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元(其中: 暂定金额********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723;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设计节点要求: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75日历天内完成全套主体、装修、医疗、海绵城市、幕墙等专项专业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节点要求:施工许可证完成280日历天完成地下室施工至±0.00,90日历天±0.00至主体封顶施工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按《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设计阶段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3)装配率、预制率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需符合竣工验收时间节点前国家和福建省最新发布的设计、施工、验收评定规范要求。预制构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4)施工要求的安全标准: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组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的监督管理,执行发包人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兼任除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装配式钢结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及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以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
①本项目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不要求构件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构件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扫描件;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扫描件。允许一家构件生产厂商与多家施工企业合作参与投标。依据相关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名单(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新批次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名单的,名单内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也符合要求),若所有名单中构件生产厂商名称与投标时提供的构件生产厂商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②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③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30 09:00:00 至 2023-12-06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2-28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由于文件固定格式无法修改,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八层,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53*****262,传真:/
联系人: 周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层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招标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