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2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8-********(行政审批局)

邮    箱:gxq_xzspj@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高新区科创城3号楼审批大厅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天邦科技流体装卸臂生产和检测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

连云港高新区新浦工业园振兴路18号

连云港天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购置高精激光等切割设备、全新高精度数控机床设备、智能化机器 人加工、焊接、装配生产线、全自动(水性漆、塑粉、烘干、废气处理)一体喷涂生产线改造项目等自动化设备;购置及实施运用信息化软件、物联网、5G、云服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并配套网络、服务器、基站等硬件设备;2.购置自动化、智能化、高精度零部件检验检测设备。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水性漆废气、喷塑废气、烘干废气及危废暂存库废气。喷塑废气采用设备自带的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处理后与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采用“水旋塔+除湿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汇总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3#)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通过密闭管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2#)排放。(二)按“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调配现有员工,项目工艺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做好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除尘灰、漆渣等。其中收集的除尘灰可回用于喷塑工序,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2023)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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