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行业调控及二维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行业调控及二维码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340xzjP14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一 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行业调控及二维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采购行业调控及二维码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行业调控及二维码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行业调控及二维码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06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伊宁市解放路亚欧国际 9 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伊宁市解放路亚欧国际 9 楼)
七 其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行业调控及二维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
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烟草公司行业调控及二维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投标控制价为 74 万
元 ,资金性质: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行业调控及二维码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2340xzjP143
2.3 采购内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采购行业调控及二维码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
2.4 项目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
2.5 供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30 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
的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3.1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总公司授权其分支机构可参与相关业务的证明和分支
机构的营业执照。
3.3 本项目不接受行贿 失信行为主体投标。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 中国裁判
文书网 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单位名称 法人姓名 行贿三项需同
时查询)。 天眼查 企业信用无失信违法违规记录 法人关联性查询结果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
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
无需提供)
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 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
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
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
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 换马甲 换壳 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
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
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投标人 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 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
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 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 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降
低供货份额 缩短服务期限 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
下午 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周六 周日 节假日除外,地址:伊宁市解放路亚欧国际 9
楼),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营业执照或总公司
授权其分支机构可参与相关业务的证明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潜在投标人来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
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同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10:3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
被拒绝。
5.2 开标地点: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伊宁市解放路亚欧国际 9 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5.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亲自参加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西路 77 号亚欧国际 9 楼
联 系 人:李梦琪
电 话:
136*****275 传真:0999-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西路 6 号
联 系 人:林娜娜 电话:0999-
*******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西路 6 号
联 系 人:林娜娜
电 话:0999-
******* 电子邮件:0999-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路 77 号
联 系 人: 李梦琪
电 话:
136*****275 电子邮件: 0999
*******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