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苗圃基地大棚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苗圃基地大棚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苗圃基地大棚维修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采购单位 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鄂托克前旗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23: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鄂托克前旗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鄂托克前旗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77-*******
采购单位 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先生 0477-*******
代理机构名称 鄂托克前旗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珠和东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先生 199*****268
附件:
附件1 苗圃基地大棚维修项目报名表.docx

项目概况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苗圃基地大棚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鄂托克前旗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XM-2023-ZC064

项目名称: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苗圃基地大棚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苗圃基地大棚钢结构日光温室维修改造工程(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等优惠政策的价格扣除,审核供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后附),如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同时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6%价格扣除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对环境标志产品和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应优先采购。

(5).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机械和服务等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托克前旗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鄂托克前旗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鄂托克前旗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所需提供资料:根据附件报名表提供。

2、代理费用: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费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联系方式:何先生 0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鄂托克前旗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珠和东街            

联系方式:于先生 199*****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0477-*******

 

标签: 开发区 基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鄂托克前旗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