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对天津市岐益工贸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对天津市岐益工贸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拟对天津市岐益工贸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11月1日债权总额57,567,893.17元,其中本金29,942,506.78元,利息27,625,386.39 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一、债权情况

二、债务人情况

天津市岐益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764******B,法定代表人王兴民,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制造;镀锌钢带、钢管、带钢生产、销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橡胶制品、铁精粉批发零售;机电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自有房屋、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天津市岐丰钢铁有限公司、王兴民、刘宝荣、刘凤岐、张敬珍、李永才、刘宝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抵押物为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百亿道1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该抵押物所在地处于天津市公路、铁路、海运、空运立体交通网络之中。京沪铁路、京福高速公路、丹东至拉萨的丹拉高速公路和北京至上海的高速铁路贯穿全境,距天津国际机场50公里,天津新港80公里,是连接津京、辐射华北的交通枢纽,且该地块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3)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5)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担保人委托的主体;

(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

(7)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8)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金额与债权实际金额可能存在偏差,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资料确定的实际债权金额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女士先生

联系电话:022-******15;022-******97

传真:022-******65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西侧汇雅商业中心9号楼

邮政编码:******

分公司纪委办公室(审计部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2-******37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31130

,天津市,天津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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