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王生态公园工程(PPP)招标公告

福王生态公园工程(PPP)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菏泽市福王生态公园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HCFWS2015-007

二、项目授权主体:菏泽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四、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菏泽市福王生态公园工程项目,北起长江路、南至万福河,万福河至长江路长约2公里,河道治理部分1860米,工程分三段实施,牡丹路以东延续天津园林设计院规划方案,绿线宽度70-150米;牡丹路与铁路之间参照洙水河公园,绿线宽度60米;万福河至铁路段,开挖长约710米,底宽30米,深度约2.5米的沟渠。在万福河与赵王河引水口下游修建橡皮坝一座,设计提排量应不小于5立方米/秒;对滨河路、黄口医院、牡丹路、武屯路、长江路等5个涵洞进行新建或改建,满足通水需要。为改善城市环境,将牡丹路以东、赵王河两岸的居民点一并改造,总面积约568亩。

2.合作模式:

2.1运作模式:本项目按照“BOT方式”运作。由本次政府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政府方出资比例不超过10%,SPV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和维护运营。

2.2合作期限:本项目计算期为17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计划2016年开工,2017年底完工,运营期15年。

2.3保障措施:除项目自身盈利返还部分外,其余部分以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形式全部纳入财政中长期跨年预算,通过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绩效考核(80分及格)后,可全额支付,未通过主管部门考核的,另行协商。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3.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其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4.具有丰富的同类项目建设管理经验,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类似项目至少一个,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为准。

5.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禁止进入菏泽市政府采购市场。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格要求为:

(1)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

(3)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满足第2、3条要求,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满足第7条要求且做为牵头人。

六、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1.本项目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

2.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也可以领取采购文件,参加竞标,但需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参与资格后审并审查合格。

八、资格预审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潜在申请人,请于2016年 02 月22日— 0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室 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并领取资质预审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

⑤、2014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

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若为联合体申请,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申请人在进行资格预审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单位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对合作模式做出响应,提出预期投资总额);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15日上午09:30。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十、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许科长

电话:187*****688

联系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659号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347

邮箱: sdfzcx01@163.com

联系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邮编:274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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